陕西渭南市白水县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污染,按照《白水县2023年臭氧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经白水县政府同意,决定对白水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范围
城区道路除雷公路-东环路-五马路-彭衙路允许禁限行车辆通行外,其余道路禁止通行。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
禁止中型(含)以上各类货运车辆、商砼车、渣土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
三、不受禁限行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车、军车、校车、环卫、园林、洒水、清扫、道路养护、工程救险、清障专用及运送农副产品、持有通行证车辆。
四、禁限行时间
1、城区路段全天24小时禁行
2、持有临时通行证车辆(7:30—9:00、11:30—14:30、17:00—19:00禁行)
五、备案通行
对群众日常生活保障和城市建设的货运车实行备案通行,由货运公司(个体)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信息复印件和车辆情况,如实填写货运车通行证线路审批表,向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提交申请,经辖区中队备案,交警大队审批后由秩序管理中队核发禁限行路段《临时通行证》。
六、处罚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日后开始实施,请广大驾驶人注意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或者拖移,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上限处罚。
2023年9月13日
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广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专项整治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要求,2023年3月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再次将专项整治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对提供线索的群众,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对提供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力度不够问题。重点整治执法宽松软,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处罚力度不够,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未做到应拘尽拘等问题。
(七)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现场安全防护未达规定标准,执法人员装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自治区公安厅举报投诉平台:12389
受理举报邮箱:zdfzk@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7号,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安厅交警总队综合工作处),邮政编码:530000。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来源:白水公安交警、广西交警微发布,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