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合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近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2023年“保安全、强治理、严打击”京津冀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明确10月7日至12月30日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根据《方案》,三地将深化跨区域联合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定期例会、信息共享、联合行动、互查联查的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区域联动治超体系;围绕大兴—武清—廊坊、延庆—张家口等九大区域省界互通路段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跨区通行、避站绕行、冲关闯卡等行为;加强三省(市)界交叉路段超限车辆管控,在重点路段严查砂石料、渣土、钢材等运输车辆,杜绝跨区域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方案》明确,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百吨王”及超限超载60%以上的严重违法运输行为,围绕“百吨王”频出重点行驶路线、货运源头、沿线“二次配载”场点,开展集中有效清理整治;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禁入高速公路的通行管控。
三地将严格源头监管,对重点货运源头和末端接收企业采取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加强辖区易发生“非法二次装载点”路段巡查。
重庆11月1日起施行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管理办法》包括养护管理、运营管理、路政管理、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
《管理办法》对收费车道设置、服务区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其中,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收费车道,配备充足的收费设备,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因收费车道未全部开放造成同一收费车道排队车辆超过200米或者造成收费车道平均有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增加开启收费车道、启用应急收费设备等应急措施。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为执行现场救护、救援、抢险任务的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便利。
服务区方面,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保持服务区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提供短暂休息、如厕、临时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经营性服务;具备条件的,可以提供车辆加气、加氢、充电、换电等能源补给和住宿服务。
服务区停车场所应当按照车辆种类、车辆类型实行分区管理。进入服务区的车辆应当按照小客车、大客车、货车、拖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牲畜运输车等标识指引停放,不得长时间占用服务区停车位影响其正常流转使用。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补收车辆通行费:
(一)无通行卡的;
(二)持调换或者伪造的通行卡的;
(三)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系统、设施的;
(四)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
(五)采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发现为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实施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其他扰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四方台大桥临时封闭检测
为确保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四方台大桥的通行安全,现计划对大桥进行荷载试验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为保障检测的安全顺利进行,将对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采取临时封闭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检测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每天检测的时间段为7时至16时,其余时间段正常通行。
检测范围: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四方台大桥,即哈尔滨绕城高速K32+250至K33+530之间桥梁路段。
临时封闭路段: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群力收费站至哈肇收费站之间双向封闭。
绕行建议:
1、由京哈主线去往松北方向的车辆,可提前从哈南收费站、群力收费站绕行朝阳方向。
2、由大耿家去往四方台大桥方向的车辆,请绕行哈肇至长江路方向。
请过往驾驶人在临时封闭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加强瞭望,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指示和人员指挥,减速慢行。对于桥梁检测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来源:交通运输部、腾讯新闻、黑龙江高速交警,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