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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重庆、陕西榆林、河南洛阳等地出台危化运输最新措施
2023-12-27   【打印【关闭】
      01、重庆市发布2024年重大节假日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制通告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庆市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决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管理规定
      (一)2024年重大节假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规定
      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供气或其他应急保障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指定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高速公路。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元旦假期:2023年12月30日0时至2024年1月1日24时。
      2.春节假期:2024年2月9日12时至2024年2月17日24时。
      3.清明节假期:2024年4月4日0时至2024年4月6日24时。
      4.劳动节假期:2024年4月30日12时至2024年5月5日24时。
      5.端午节假期:2024年6月8日0时至2024年6月10日24时。
      6.中秋节假期:2024年9月15日0时至2024年9月17日24时。
      7.国庆节假期:2024年9月30日12时至2024年10月7日24时。
      (二)其他特殊管理时段
      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重大节假日以外的其他特殊时段。
      二、重型工程运输货车限行管理规定
      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的前一天12时至22时及假期每天7时至22时,运输砂石、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工程运输重型货车,禁止驶入和驶出巴南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区、合川区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工程运输重型货车指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半挂车、重型罐式半挂车、重型平板半挂车等车型。
      三、除上述规定外,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运输鲜活农产品以外的中型、重型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四、本通告自2023年12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9日,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02、2024年榆林危化品车辆电子通行证换发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核发的2023年度榆林中心城区限行车辆通行证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广大限行车辆出行需求,现启动榆林中心城区限行车辆电子通行证换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换发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条件
      机动车车辆状态正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在有效期内。
      三、申请材料
      (一)普通货运车辆:机动车车前车后照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车辆申请时提交)、运输合同或协议(中、重型货车申请时提交)。
      (二)渣土运输车辆:机动车车前车后照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渣土运输公司承揽渣土运输备案登记表》、《环境卫生责任书》等相关资料。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在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警支队C06号窗口现场审核下列资料: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危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运车辆罐体检验报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动车车前车后照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运输合同或协议(中、重型货车申请时提交)等相关资料。
      四、申请方式
      方式一:微信搜索公众号“榆林交警”―关注公众号―便民服务―通行证办理―提交实名认证信息—进入平台―点击“申请通行证”。具体办理流程请参照平台首页“申请说明”操作。
      方式二: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机动车业务―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点击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五、有关说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宽榆林中心城区部分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精神,多用途货车(皮卡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以及轻型厢式封闭式货车;新能源货车类别中除重型新能源货车以外的其他新能源货车;以上三类机动车于2023年7月1日起,在榆林中心城区不再限行,无需办理通行证,允许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
      咨询电话:0912-3452090
      咨询时间: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3、河南洛阳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并进一步便利载货汽车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洛阳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优化城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一)限行范围:
      1、主城区:丝路大道(含)以东、二广高速(不含)以西、新G310国道(不含)以南、G208国道(原洛栾快速路)与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洛白路的二广高速至S317省道段。
      2、伊滨区:伊滨路(不含)以东、大谷路(不含)以西、开元大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不含)以北区域。
      (二)限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0时起。
      (三)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为所有货车(皮卡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
      (四)通行管理措施:
      1、微型载货汽车、新能源轻型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物流配送货车,全天24小时可以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其他类型的新能源物流配送货车除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30至19:30)外,可以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
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以及拉运建筑砂石、物料等货运车辆。
      2、限行区域内,除渣土、商砼运输等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货车以外的其他城市生产生活民生运输货车,每天22:00至次日6:00通行不受限制;同时需遵守限行区域内禁止货车通行路段的交通标志指示。
      3、确需在限行区域、限行时段通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码)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通行证(码)实行网上办理,个人用户名下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菜单申请办理;企业用户名下车辆可以通过企业账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a.122.gov.cn)申请办理,驾驶人也可以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绑定对应车辆后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办理。
      4、所有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通行,一律经由地面交通或快速路辅路行驶。本通告的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是指王城大道快速路(南山大道至机场路)、古城快速路(滨河南路至大屯街)、南昌路高架(西苑桥至丽春路)、嘉豫门高架、瀍涧大道上跨王城大道高架、谷水立交(中州西路/丝路大道)、翠云峰立交(定鼎大道/邙岭大道)、望朝岭立交(机场路/王城大道)、唐寺门立交(洛白路/三川大道)、塔湾立交(中州路/三川大道)、温雒坊立交(九都路/三川大道)。
      (五)绕行路线
      所有过境货车和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一律经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宁洛高速或新G310国道、S317省道绕行;绕行道路因工程建设封闭断行的,货车应按照指示标志,沿临时保通路线或指定线路行驶。
      二、机动车禁鸣规定
      为避免噪音污染,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所有机动车鸣笛。
      三、法律责任
      违反此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处理;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有效期为2年,其它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重庆交巡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交警,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