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全文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4年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营业性客运量和路网车流高位运行,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保障任务繁重,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总体方案》要求,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精准施策,紧盯公众出行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等重点任务,加强交通运行监测,及时研判预警,统筹指挥调度,迅速处置应对,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全力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发挥好道路水路运输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衔接性作用,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全力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
二切实强化运输组织保障
(一)加强客流分析研判。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沟通对接,在春运启动前,动态研判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公众出行需求,研判客流变化趋势,做好应对准备;在春运期间,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持续开展骨干路网、主要水运线路、客运枢纽等重点区域运行监测,动态跟踪客流主要流向,及时掌握客流时空分布特征,为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优化运力组织提供基础支撑。
(二)做好道路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春运客流分析研判情况,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调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结合客流特点,针对性地制定优化运输计划,合理安排班次,动态调配运力,切实增强运输组织弹性和韧性。加强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通过增开赶集班和春耕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加强出租汽车运力组织调度,督促指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运力调配和供给,满足社会公众打车出行需求。强化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接,加强旅游重点地区及景区客源、客流规模、出行方式等信息共享,加大运力投放,引导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者开行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线路,指导汽车租赁企业加大租赁车辆投放、加强运维调度,满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等,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平安离校返校。
(三)做好水路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部属有关单位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琼州海峡水路客运组织,认真落实班轮化运营模式,特别是要做好春节假期琼州海峡过海运输交通组织、进出港车辆疏导及出行服务工作。督促重点水域客(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票价营运,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航道养护,做好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检查维护,港口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客运船舶优先靠离泊、过闸。长江干线航运的春运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沿江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强旅客运输衔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城乡客运经营者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机场等重点场所运力投放,做好城乡客运与干线运输方式的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客运经营者根据当地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机场班次时刻信息采取延长运营时间、缩短发车间隔、调度机动运力,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定制公交、夜班车、直通车等措施,有效满足旅客抵离接驳出行需求,特别是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的疏运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积聚集和长时间等待。
三切实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高效运转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机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保持机制持续高效运转,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同联动,强化对主要通道、重点枢纽、重点区域及易拥堵路段的运行监测和跟踪调度,做好交通物流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应对。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物流运行平稳有序。
(二)做好重点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对接,强化能源、粮食、矿石、民生、医疗等重点物资供需对接,做好统筹调度和运输组织,制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要将农机农资等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提前谋划做好春耕备耕农资农机等各类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紧密对接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一企一策”保障外贸企业交通物流需求,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外贸企业国内国际运输畅通。落实公路口岸物流保通保畅措施,及时解决物资运输不通不畅问题,切实提升公路口岸过货能力。
(三)保障城乡末端交通物流正常运转。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快递物流企业加强区域协同联动,做好快递员、运力等应急储备,优化完善应急配送保障预案,必要时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切实保障城市快递物流末端配送正常运行。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提高农村邮政快递通达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年货”等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保障春运期间城乡末端配送服务不中断。
四切实提升运输服务质量
(一)优化旅客票务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做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全面提升春运公众出行体验。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完善售票服务,多渠道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预售期,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售票渠道,推广联网售票和电子客票服务,便捷旅客购票乘车乘船。积极开展公铁联运、空铁联运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提升旅客一体化出行服务体验。根据需要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购票,便利旅客办理退改签等业务。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车(船)票价格基本稳定,若需依法调整价格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受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或政策调整、运输经营者原因等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旅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旅客出行问题。
(二)提升旅客候乘体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客运服务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候车(船)和排队登车(船)。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进站、安检、售检票、候乘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民航的安检流程优化,提升换乘效率,改善旅客换乘体验。
(三)强化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及客运经营者加大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在售票、安检、候车(船)、登乘、换乘等环节,提供暖心温馨服务。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和儿童等重点群体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登乘等服务。加强与工会组织对接,鼓励在客运场站、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春运一线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务。持续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爱心预约”,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旅客提供预约乘车服务。
(四)强化自驾出行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自驾出行需求旺盛的特点,探索推广可定制、能预约的“一站式”自驾出行服务。通过导航软件、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交通广播、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发布路网、客滚航线信息,及时更新拥堵缓行路段、客滚航线运行状况,提示前方道路状况、交通管制、服务区可提供的服务类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伴随式”服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督促做好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管理,探索引入优质餐饮品牌,增设临时卫生间等设施,确保商品供应充足、环境卫生整洁、服务便捷舒适、设施安全可靠。加大服务区充电设施设备供给,鼓励科学布局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多渠道实时发布服务区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充电场所,有效缓解“充电难”问题。鼓励与图商公司开展数据资源合作,叠加路况信息、出行服务信息等数据,为公众自驾出行提供更为多元的信息服务。
(五)做好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认真做好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督促客运经营者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交叉感染。倡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以及乘坐客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为旅客健康出行提供适当便利和服务,让旅客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