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根据2024年1月19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经商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我省成品油经营实际,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420号),自即日起停止执行。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含无仓储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23日
贵州应急管理厅也积极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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