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东将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着力打造化工产业高能级载体平台,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化工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意见》明确,到2027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达到10家,7家园区进入全国30强,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60%左右,园区营业收入占化工行业比重提高到75%左右,90%以上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高端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化工产业高能级载体平台,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化工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先进制造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到2027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达到10家,7家园区进入全国30强,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60%左右,园区营业收入占化工行业比重提高到75%左右,90%以上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二、夯实基础支撑,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满足园区规划发展需求,打造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载体。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管理规范、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发挥集约化、规模化优势。落实《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和“十有两禁”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区内道路、环保、应急、通信工程等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水、电、热、气等公用工程。抓好“百年一遇”防洪防潮、公共管廊、实训基地、特勤消防站、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等设施建设运行。(责任单位: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各市人民政府。以下重点工作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涉及省有关部门、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拓展发展空间。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严把标准程序,严格扩区条件,强化业务指导,规范实施园区扩区,支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安全环保水平高、开发面积占比高的园区适当扩容,为项目落地提供承载空间。创新园区管理方式,将化工重点监控点逐步纳入园区,加强并点扩区后统一规范管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三)实施封闭化管理。利用现有设施或自建边界围栏,从物理边界上划清明显界限,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园区的人员、物流、车辆行驶路径实施全过程监管,有效管控和降低安全风险。加快推进穿越园区社会道路整改,压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路一策”实施方案,把准时间节点,全力攻坚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
(四)完善治污设施配套。建设具备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能力的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实施在线监测监控和远程阀门控制。新建项目按照雨污分流、“一企一管”有关规定建设排污管道,已建成项目按照“一企一管”或“同类共管”加快改造提升。鼓励同步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提升再生水回用率。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督促企业采用成熟高效的先进治理工艺,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积极争创环境绩效更高等级。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责任单位: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省生态环境厅)
三、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高端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项目带动,推动产业链“建延补强”,加强园区企业梯度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协同链式发展。
(一)强化园区规划引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对标一流化工园区,结合区域现状优势,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定位,明晰发展目标,做大做强主业,每个园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链条,构建“产业有主导、园区有特色”的发展新格局。支持拥有两个化工园区的县(市、区)对园区进行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按照国家园区管理政策进行规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突出产业生态培育。深入落实“链长制”推进机制,细化园区产业链“一园一图谱”,构建链主企业牵引、配套企业联动、合作平台支撑、政策要素保障的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现从初级原料向高端化工新材料转变,从单一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实施园区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培育更多“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产业链领航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塑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集聚力和引领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按照“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要求,建立园区重点项目库,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梯次推进。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强化产业链纵向衔接配套和横向协同联动,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高能级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积极协调要素指标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四)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深入开展融链固链专项行动,组织园区内企业与国内外头部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专题交流,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抢抓RCEP、东盟、上合等经济组织合作发展新机遇,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园区和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开展线上线下推介活动,为提升园区发展质量注入活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四、坚持创新驱动,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展引才增智专项行动,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一)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园区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孵化平台、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推动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加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现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力争创建5个以上高端化工领域省级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坚持园区、企业、科研机构共建共享,引导园区联合多元化主体,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建设产业发展创新联盟,实现协同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聚力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园区内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左右。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链主”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鼓励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深化产学研联合攻关,集中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高端化工产业链打造全省统一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体系,集聚优势资源,推动企业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引育高端产业人才。拓宽高水平人才引育渠道,发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引领作用,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技能人员能力素质。依托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园区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为园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