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云南腾冲市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城区道路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对腾冲市城区通行的部分车辆限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牵引车及挂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除外]
(二)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化品运输车。
二限行时段和区域
(一)城市核心区: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
1.凤山路、东方路全线。
2.翡翠路与华严路交叉口西(海关路口西)——翡翠路与腾越路交叉口东(墓园路口东)。
3.光华路与东方路交叉口西(满邑路口西)——光华路与腾越路交叉口东(东营路口东)。
4.文星路与华严路交叉口西(大商汇路口西)——文星路与腾越路交叉口东(玉泉园路口东)。
5.热海路与翡翠路交叉口南(财富中心路口南)——热海路与霞光路交叉口北(徐霞客路口北)。
(二)非城市核心区:实行7:30—8:30;11:00—15:00;17:00—19:00三个时段限制通行。
1.迎宾路、文昌路、华严路、霞光路、玉泉路、腾越路、龙光路、金源路、火山路、南昭路、宝峰路、董官路、东山路、东升路、和顺路全线。
2.翡翠路、光华路、文星路、热海路非城市核心区的路段。
三限行时段的通行线路
(一)往返马站、固东、滇滩、明光方向的限行车辆,自中和毛家营收费站进、出G5615天保——猴桥高速(原保腾高速),经S240腾板线(原中马公路)通行。
(二)往返北海、曲石、界头、上营方向的限行车辆,在限行时段外通行。
(三)往返和顺、中和、荷花、猴桥方向的限行车辆,经中和毛家营收费站进、出G5615天保——猴桥高速(原保腾高速)通行。
四通行证、通行码办理
(一)凡进入城区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均需办理“通行证”或“通行码”,并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通行证”办理。
1.办理地点: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交警中队(联系电话:0875—5181947)、城北交警中队(联系电话:0875—5152447)工作窗口。
2.办理提交材料:
一是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运输资格证复印件、照片(车辆左前、右后45度角);车辆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二是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营运资格证复印件、毒驾排查(7天内尿检证明);驾驶人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三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证明。
四是入城申请书(企业或个人)。
(三)“通行码”办理。
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上传相关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限行车辆及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交通执勤人员指挥和管理,共创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行管控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依法进行查处。对阻碍执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本通告自2024年4月3日起实施。2019年12月21日发布的《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及大中型拖拉机限行管控的通告》同时废止。
02、山西临汾市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城市配送货车通行,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治理,规范改进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决定优化调整市区范围内货车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G108和城南公路(不含)以北、G309和高河桥(不含)以南、G309和S232(不含)以东、东环G108(不含)以西。
二、重点道路
1.解放路(朝殿南街—G108)
2.鼓楼西大街(常兴中街—鼓楼)
3.鼓楼南大街(五一路—环城南路)
4.鼓楼北大街(鼓楼—河汾路)
5.常兴中街(河汾路—迎宾大道)
6.河汾路(鼓楼北大街—常兴中街)
7.向阳西路(鼓楼北大街—常兴中街)
8.环城南路(鼓楼南大街—平阳南街)
9.华州路(解放东路—临纺街)
10.临纺街(华康路—华州路)
11.尧贤街(解放东路—华州路)
三、优化措施
1.轻型及以下货车、中型厢式货车,全天允许通行。
2.新能源重型货车、新能源非厢式中型货车,每日6:30至22:30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3.非新能源重型货车、非新能源非厢式中型货车,每日6:30至22:30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其他时间允许在除重点道路以外的区域通行。
4.国四(含)以下燃油货车、三轮汽车(柴油),禁止在限行区域范围通行。
5.本《通告》优化措施1、2、3条不含工程运输车(渣土、混凝土及其他专项作业车)、散装物料运输车(煤、砂等粉状、粒状、块状易抛洒物料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非新能源重型快递物流运输车。以上车辆禁止在限行区域范围通行。
四、通行要求
1.确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货车,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申领货车通行码。业务咨询电话: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357-2168915/2168800,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0357-3957700。
2.办理通行证所需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货物运输合同(或清单)、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复印件。
3.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4.根据《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管控措施。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03、山东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
岱岳区满庄镇人民政府泰安大汶口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发布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提高园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部〔2023〕1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工信厅〔2023〕26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化工园区范围实施封闭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G104国道,西至萧大亨路--满南路,南至兴业街,北至天颐南街。
二、实施封闭管理时间
自2024年3月30日起。
三、道路卡口设置
在岗亭及主要道路路口设置卡口摄像机,升降杆,实现对车辆、人员的自动识别、抓拍和记录。
特别提醒:园区四周除104国道以外,兴业街、满南路、萧大亨路、天颐南街等路段全路段封闭,与园区无关车辆、人员请绕行104国道。
四、封闭管理要求
1.严禁社会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严禁非园区建设工程车、企业货运车进入,社会车辆、人员等可绕行104国道通行。
2.与园区相关内部车辆、人员,凭封闭管理系统电子登记信息,通过卡口识别车牌或人脸识别进出园区;
3.临时进出园区的车辆、人员,需向到访企业提出预约申请,经企业、园区审核通过后可临时进出园区。
4.危化品运输车辆仅可通过1、3号卡口进出,进入园区需在入园卡口处领取“GPS定位卡”,离开园区需在出园卡口处归还。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必须沿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限速行驶。
5.化工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需按规范有序停放。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所有道路停放,如需停放,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并按要求登记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凡在园区道路超速、违停的将纳入园区监管系统黑名单管理,禁止进入园区。
6.园区各企业加强本单位相关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做好对内部车辆、人员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协助外来客商及关联单位办理通行手续。
五、其他
园区利用周界铁丝网和围挡进行封闭管理,周界全域已安装摄像头,对恶意损坏者,责令其进行赔偿,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对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封闭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岱岳区满庄镇人民政府
泰安大汶口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来源:腾冲市人民政府、临汾便民在线、家在满庄,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