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积极探索“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围绕“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全面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管控”目标,全力推进“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建设
茂名:用好科技手段加强危运车监管
茂名市积极应用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货”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提供的监控预警信息和运输车辆、企业风险动态排名结果,加强统计分析、信息共享、行业监管、源头管控、社会曝光等工作。9月以来,融合平台日报通报预警,茂名地区企业和车辆上榜率大幅减少,危运车辆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
及时核实预警信息。在监管过程中,茂名市秉承“把预警当隐患、把隐患当事故”的理念,认真梳理、分析融合平台通报的预警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定期转发省应急管理厅通报的高风险危运车辆及所属危运企业名单给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其约谈通报的危运企业并核实情况跟进落实。
严格监管执法。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风险预警处理机制》,加强对危运企业及车辆的管控。依法及时对高风险车辆进行停运整顿10日等行政处罚,属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时对涉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约谈教育,督促运输企业对司机进行通报、教育和处罚等整改并及时上报,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对停运整顿的车辆,依法采取退出营运或证件标注等方法,同步限制使用电子道路运输证且停止办理新业务。这些情况还会告知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营商,禁止车辆使用平台制作电子运单。
强化源头管理。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定期转发高危车辆信息到全市各充装企业,督促其审慎选用高风险危运车辆,有未制作电子运单、运单信息不完整、载运货物与准运范围不一致等行为的,交通运输部门核实情况后,通报给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管辖企业自接到通报之日起10日内不得进行充装。
深入衔接应用。茂名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应用融合平台的监测预警功能,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再佐以“茂名市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平台”报警信息为线索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充分研判车辆超速、超载、闯禁行、违法停车等报警信息,结合公安卡口监控和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及时转化和固定为执法证据,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广州:加强危运车管控力度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加大对危运企业的检查力度,有效压减了危运车辆违法挂靠、脱管、失管的现象。
广州市花都区严格审批危化品相关事项,严把危运企业和营运车辆准入关,对新申请开业的危运企业,严格落实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按照开业标准进行把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核。督促企业完善危运车辆管理措施,做好车辆管理台账记录,规范车辆调度管理,严禁危运车辆挂靠经营,杜绝危运车辆失管失控情况。
花都区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危运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危运车辆必须到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按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他们还依托智能化实时监控系统,对危运车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佛山: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危运车临时停放区设置
佛山市共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18个,单侧服务区占地面积大于30亩的服务区11个,小于30亩的服务区7个。该市高度重视危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停放分类管理工作。
对于单侧服务区占地面积大于30亩的服务区,判定为“可临时停放”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佛山市合理施划高速公路服务区各类停车区域,设置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隔离区域和指示标志,危运车辆在服务区警勤人员引导下停放到专用隔离区。截至9月,大于30亩的11个现有服务区全部完成设置,2个已完成验收投入使用,9个正在验收中。
对于单侧服务占地面积小于30亩的7个服务区,判定为危运车辆“禁止驶入”服务区,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警示标志牌设置已全部完成。
此外,针对危运车的管控,佛山市采取了三大举措:
强化事前监管,交通部门局领导分区包干140家危运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约谈;交警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968辆危化品运输车进行排查清理,出台《8类重点车辆停驶停运工作操作指引》,邀请专家授课提高交警部门对涉危化品应急处置水平。
构建“三位一体”监管格局。交通部门严查无“电子运单”危运车辆,市属高速公路共有服务区(停车区)有条件设置危运车辆临时停放专区的已经全部完成设置工作。交警部门每月向交通、教育、文广旅体等相关职能部门,抄送全市8类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情况。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交通部门牵头对5家2021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发现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验收,并对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积极配合市安委办推进出台《佛山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合惩戒机制。
云浮:全方位加强危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举措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管控,系统防范化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源头监管。定期将查处的危化品、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和驾驶人及所属危化品运输企业信息集中抄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落实源头管理。通过开展中型重型货运车辆靠右行驶宣传活动,对企业驾驶员讲解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知识。
强化路面管控,加强违法查处。通过动态调整勤务、精准布点查控、强化巡逻检查、采取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查处,利用出入口、服务区临时执勤点,加强危化车路检路查,严防出现脱检、无运输资质、“大罐小标”、罐体标识不全、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发生涉及危运车辆的交通事故。
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协作联动,定期开展演练,不断完善联合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加强动态预警,用好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预警系统,及时签收预警信息,快速拦截查处疲劳驾驶、夜间闯禁行、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做好危运车禁限行工作,落实好省公安厅发布的高速公路0时至6时危运车辆禁行政策,重点加大夜间0时至次日6时的路面巡查。
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持续发布涉危化品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信息,并向“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精准推送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升其交通安全意识。
对查处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输企业进行曝光,倒逼源头整改。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危险货物车辆安全行车常识,不断增强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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