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市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水偏多、高温天气多、对流性天气偏强,防汛形势严峻,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辨识各类安全风险并落实管控措施:危险化学品遇水或受潮、高温发生爆炸、燃烧、产生有毒气体等风险;雷雨天气下雷击造成火灾、爆炸或断电,导致非计划停车风险;受暴雨影响道路情况复杂、能见度低、路面湿滑,造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暴雨可能短时间内在企业形成内涝,雨污不能及时分流,造成含危险化学品的污水外溢风险;大风引发室外操作现场、生产装置、储存设备等易腐蚀部位的断裂、损坏,引发次生事故风险。
二是强化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要做到定量储存、定时测温、定时通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并进行气体浓度监测。需控温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或专用储罐中,确保温控系统有效运行。遇(湿)水发生化学反应、易引发火灾、爆炸,产生有毒物质等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置在潮湿、透水的库房。仓库应严格落实防潮湿、防水措施,防止因恶劣天气引发次生的危险化学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
三是强化用电管理。对所有设备、电气、仪表等防雷接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证不松脱、不锈蚀,全面检测防雷接地状况。做好变压器、电缆、电动机、电气元件接触点等温度检测,防止超温。做好变配电室、开关站、接线盒、轴承等防雨防水工作。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阀、排空口等防雷击的重点部位,在雷雨天气时应加强工艺控制,确保安全阀、爆破片完好,不得因超温超压造成物料泄放。
四是强化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应当在划设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道内通行,或者选择合理的、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远离城镇、居民区,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运输用车应具有良好的防雨措施,保证车内环境干燥,与前方车辆保持合理的行车间距,遇雷雨等恶劣天气时要降速行驶并加大间隔距离。
五是强化防汛措施。全面检查厂区下水管网、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是否分别敷设,危险化学品泄漏是否会流进雨水管网或通过其它方式污染环境。对排涝设施、排水沟、渠、口等,及时疏浚,确保通畅。加强污水处理装置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始终处于完好运行状态。雷雨暴雨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实现雨污、清污分流,防止污水串入雨水排放系统,及时处理厂区及装置区内低洼处积水,确保排涝设施完好,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是强化作业管理。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理。作业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备专人现场监护。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停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加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换腐蚀严重的管道、法兰、设备、设施等,防止大风损坏设备设施,引起危险物料的跑、冒、滴、漏,造成次生灾害。
七是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汛期、雷电、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配备适用有效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对与水反应有燃烧、爆炸等风险的危险化学品,严禁用水灭火;与水反应有中毒等风险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做好个人防护。要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及时研判安全生产风险,落实抢险救灾力量,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附录:汛期需重点关注的危险化学品
1.遇水反应有燃烧、爆炸等风险的危险化学品: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钾、连二亚硫酸钙、连二亚硫酸锌、硼酸三甲酯、硫氢化钠、三硫化二磷、五硫化二磷、七硫化四磷、丁基锂、乙硼烷、十硼烷、二乙基锌、三乙基铝、三乙基锑、三乙基硼、二甲基锌、二苯基镁、二甲基镁、钠、钾、金属钙粉、钾钠合金、金属锆粉、金属铷、金属铯、锂、镁粉、铝粉、锌粉、钡、氢化钠、氢化钙、氢化钾、氢化锂、氢化铝、氢化钛、氢化锆、硅化钙、四氢化锂铝、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电石(碳化钙)、碳化铝、氨基化锂、三溴化磷、三溴化硼、氧氯化磷、五氯化磷、三氯化磷、三氯化硼、氟、三氧化硫、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钙、过氧化锶、过氧化锌、氯磺酸、氟磺酸、三异丁基铝、氢氨化钙、乙硼烷、五硼烷、氰氨化钙、氮化锂、氯化二乙基铝、氢化钡、氢化铝锂、氢化铝钠、氢化镁、铈、烷基锂等。
2.与水反应有中毒等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磷化钙、磷化钾、磷化钠、磷化镁、磷化锌、磷化铝、磷化锡、氨基化钠、三氟化硼、三氟化磷、五氟化磷、溴化磷酰、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三硫化四磷、五溴化磷、硫代磷酰氯、三硫化二铝、甲苯二异氰酸酯、甲醇钠、氰化钠、氰化钙、碘乙烷、乙酰溴、丙酰溴、溴乙酰溴、乙酰碘、二氯化乙基铝、磷化锶、三氯化铝(无水)、三氯化碘、四氯化硅、三氯硅烷、氯化亚砜、氯甲酸异丁酯、戊酰氯、异戊酰氯、富马酰氯、苯甲酰氯、二氯异氰尿酸钠、乙基二氯硅烷等。
3.存在分解自燃等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硝酸铵、硝化棉、叠氮化钠、白磷、氢化钾、氢化锂铝、甲醇钠、乙醛、过乙酸、过氧化二苯甲酰,烷基锂,烷基铝,烷基铝氢化物,烷基铝卤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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