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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实行“安全码”分级分类监管
2024-08-06   【打印【关闭】
       近日,《江苏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码”赋码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
       根据《方案》规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江苏交通一体化平台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信用评价、安全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分别赋予“红、黄、绿”不同颜色的“安全码”,作为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监管执法和协同治理,相关单位选择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的重要参考。以此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精准化监管、全链条监管、多部门联合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方案》规定
       “安全码”分级分类监管适用于在我省运营的所有“两客一危”车辆。
       首次要求外省籍车辆和驾驶员需进行登记注册,并实现赋码监管,方能在我省从事经营活动。这将有效解决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员监管难的问题。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赋码结果对装货单位使用车辆和人员提供了较为有效的手段和支撑,发现的外省籍红码车辆和驾驶员在我省无法完成装货作业,从源头上有效降低了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方案》明确
       “安全码”赋码规则。
       通过“安全码”赋码管理,全面引入信用积分规则,将易发频发风险隐患的事项和环节逐一列举,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部纳入红码判断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将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进行量化和具象化,合理制定了《“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赋码规则》(试行),通过赋码,使经营者安全状况实现“企业可见”“监管可查”“执法可溯”,做到“红码”立即查,“黄码”提醒查,“绿码”计划查。
       “安全码”管理要求
       各地工信、公安、应急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合监管“一条链”。
       涉及的各部门按照职责督促相关单位查验“安全码”,对“安全码”等级达不到要求的车辆、驾驶员不得安排运输任务。例如对红码驾驶员: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站不得允许相关人员进站载客、不得备案包车标贴或生成电子运单;工信、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相关装货人、收货人不得使用相关人员承担运输任务等。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包括外省籍)在我省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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