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福建龙岩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减少过境车辆对我县城区道路及相关学校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预防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以下类型车辆过境福建龙岩上杭城区段道路通行线路公告如下:
一、优化通行车辆类型
(一)大、中型货车
(二)危化品运输车
(三)拖拉机
(四)三轮车、四轮老年代步车
二、执行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
三、优化后过境车辆通行线路
(一)水西渡往龙翔大道、武平方向通行线路:水西渡--水西渡大桥(右转)--三环路(右转)--上杭大道(左转)--G205城区过境线(左转)--杭川大道(左转)--二环西路(右转)--金山路(右转)--北环西路武平方向。
(二)水西渡往西门金山方向通行线路:水西渡--水西渡大桥(右转)--三环路(右转)--上杭大道(左转)--G205城区过境线(左转)--杭川大道(直行)--新临线珊瑚金山方向。
(三)龙翔大道、武平方向往水西渡方向通行线路:北环西路(左转)--金山路(左转)--二环西路(右转)--杭川大道(右转)--G205城区过境线(右转)--上杭大道(左转)--三环路(左转)--水西渡大桥方向。
(四)龙翔大道、武平方向往上杭高速收费站方向通行线路:北环西路(左转)--金山路(左转)--二环西路(右转)--杭川大道(右转)--G205城区过境线(右转)--上杭大道(左转)--上杭高速收费站。
(五)高速方向往龙翔大道、武平方向通行线路:上杭高速收费站--上杭大道(右转)--G205城区过境线(左转)--杭川大道(左转)--二环西路(右转)--金山路(右转)--北环西路--龙翔大道、武平。
四、拟将取消上述类型车辆通行道路
上杭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起点)--上杭大道与二环路交叉口--二环路交叉口至金山路交叉口(终点)除此次拟取消通行道路外,以往公告的禁止上述车辆通行的道路仍将继续限制上述车辆通行,一并列入以后城区道路管制区域。
五、通行要求
优化后,城区段所有的过境通行道路,大中型货车、轻型自卸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该路段通行时均须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的车道通行(车道内标注有‘货车通道’或‘货车专用道’字样的车道),禁止超车、禁止超速。上述公告内容,请广大司机朋友们广泛宣传,认真执行,如有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将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予以相应处罚。
附:(一)限行车辆城区段过境通行示意图
(二)城区货车过境线示意图
(三)通行车道指示牌
02、广东韶关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韶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防范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途径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1、乳源瑶族自治县国道G240线白石下至东田桥路K2255+150K2266+000
2、乳源瑶族自治县国道G323线大坪至上围路段K400+000至K414+300
3、京港澳高速大桥收费站路段至乳源收费站路段
4、乳源瑶族自治县省道S258线K0+000至K32+000
5、乳源瑶族自治县县道X358线全路段K0+000-K9+543
二、禁行车辆类型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禁止通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03、青海玛沁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规范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青海玛沁全县部分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停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
二、禁停限行管理路段及区域
(一)禁停路段
玛沁县大武镇镇区(黄河路、团结路、雪山路、交通支线、环城北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东路、八一路全线、久治路、班玛路、同德路、甘德路、达日路、解放路、幸福路、文化路、气象路、洋玉路、玛多路、玛沁路、健康路、建设路、安康路)
(二)禁停区域
1.全县所有居民生活区、人流密集区、单位办公区、水源保护区、学校区域、景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上下班、上下学)等重点区域。
2.各乡镇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村过镇通行的人口密集区域。
(三)限行路段玛沁县中心城区所有市政道路禁止通行。
三、如因运输、卸货等原因必须进入限行路段,需在玛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四、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玛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未按规定审批进入限行、限停区域或不按审批时间、路线通行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4年10月2日起执行。
(来源:上杭交警微发布、乳源发布、玛沁公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