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广州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配合深中通道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连接深中通道的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南中高速至深中通道,含互通立交、匝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4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02、江西抚州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206国道绕城改造顺利完工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域道路交通实际,经报请金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江西抚州金溪县G206往鹰潭方向的大中型货车、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实行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过境的大中型货车、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限行路段:
G206国道金溪县下肖(1711km)至金溪县对桥(1680KM+300M)路段。
三、限行时间:
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在限行路段行驶。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疫抢险救灾车、军车等特种车辆按相关规定不予限行。
五、在禁行时间段内,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路段的货车,应到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备并按限定时间和线路通行。
六、过境车辆绕行路线:前往鹰潭方向车辆可选择从G35济广高速金溪收费站绕行;前往抚州方向车辆可选择从G316国道绕城公路通行。
七、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行驶。凡违反本《联合通告》规定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查处的方式进行处罚。
03、重庆市潼南城区货车限行
为进一步规范潼南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城区对部分机动车实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型
货车(核定载质量1吨(不含)以上)、挂车、半挂车、牵引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轮式机械、专项作业车及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排放黑烟的车辆。
二、城区限制通行区域及时段
(一)全天24小时限制区域及道路
江北新城:涪江大桥北桥头—潼南大道—巴蜀大道—东风大道—莲花大桥北桥头合围道路及合围区域。
(二)每天7:00-21:00限制区域和道路
航电枢纽南端路口—谭家桥(东安大道与潼龙路路口)—云谷村村道—学院路—潼安路(老省道205线)—创意大道—巴渝大道—金佛大桥—巴蜀大道—潼南大道—锦绣大道—巴蜀大道—东湾大道—上坝支路—航电枢纽北端合围区域(全天24小时限制区域及道路除外)。
三、特殊车辆通行管理
从事市政、照明、电力、环卫以及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等制式车辆和新能源货运车辆无需办理通行证,但应当避开交通高峰和根据占道实情按程序报备。民生保障、生产经营等货运车辆确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内的,报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交巡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照临时通行证要求通行。临时通行证要明确规定具体通行时间和通行线路。
四、过境车辆建议通行路段
过境车辆可由创业大道、朝阳东路的创业大道至创意大道路段、创意大道的朝阳东路至巴渝大道段、产业大道通行。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之前发布的限制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1:潼南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管理区域示意图
附件2:潼南区城区货运车辆临时通行证/码申领流程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金溪发布、潼南发布,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