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山东济南商河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上学、放学期间出行安全,同时提高学校周边通行效率,避免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将玉皇庙镇部分道路划定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路段。
一、禁行货车类型
货车(2吨以上)、危化品运输车。
二、禁止通行时间
工作日6:00—19:00(暑假、寒假等节假日除外)
三、禁止通行路段
玉皇东路(力诺街至玉园街)路段;府前街(玉皇东路至玉凯路)路段;泰富街(玉皇东路至玉凯路)路段;兴源街(玉皇庙镇中心小学北侧道路)。
四、绕行路线
禁行货车一律绕行玉皇庙镇玉凯路。
因生产、建设、生活等确需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请避开上下学时间段并到辖区交警中队进行报备(联系电话: 18660807501)。
2024年11月15日零时起,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大货车依法处罚。
02、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保障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交通运输、重点饮用水源和人流密集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经过巴楚县城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线
1.友谊北路与图火路T型路口(国道217线)——图火路——图火路与迎宾北路L型路口(火车站路段)。示意图如下:
2.友谊南路与城南路十字路口——友谊南路——友谊北路——友谊北路与创业大道十字路口段。示意图如下:
二、禁限行区域
禁限行区域一:
光明北路与城北路十字路口——光明北路路段——光明南路路段——光明南路与城南路十字路口——城南路路段——城南路与玉泉路T型路口——玉泉路路段——玉泉路与人民东路T型路口——人民东路路段——人民东路与友谊北路十字路口——友谊北路路段——友谊北路与城北路十字路口——城北路路段——光明北路与城北路十字路口闭合区域。示意图如下:
禁限行区域二:
光明北路与城北路十字路口——城北路(工业园区段)——红海路段——红海路与创业大道十字路口——创业大道与锦绣路十字路口——创业大道与兴盛路十字路口——创业大道与惠新路十字路口——惠新路与银花路十字路口——兴盛路与银花路十字路口——锦绣路与银花路十字路口——红海路与银花路十字路口——光明北路与银花路T型路口闭合区域。示意图如下:
禁限行区域三:
光明北路与世纪大道十字路口——世纪大道(工业园区段)——世纪大道与红海路十字路口——世纪大道(工业园区段)——世纪大道与惠新路T型路口——惠新路——惠新路与银泰路十字路口——银泰路——锦绣路与银泰路十字路口——银泰路——红海路与银泰路十字路口——银泰路——光明北路与银泰路十字路口闭合区域。示意图如下:
三、常备(建议)通行路线
1.线路一:城南路与光明南路(国道217)十字路口——光明南路段(国道217线)——光明北路段(国道217线)——光明北路(国道217)与城北路(国道217线)十字路口——城北路段(国道217线)——城北路(国道217线)与友谊北路十字路口——友谊北路段(国道217线)——国道217线。示意图如下:
2.线路二:S13巴楚收费站出口——世纪大道段——世纪大道与光明北路(国道217线)十字路口。示意图如下:
3.线路三:光明北路(国道217线)与银泰路十字路口——银泰路(工业园段)——银泰路与红海路十字路口(银泰路新疆新捷加气站段)示意图如下:
四、危化品运输车许可停放点
1.G3012吐和高速三岔口服务区(A区、B区)。示意图如下:
2.S13三莎高速巴楚服务区(A区、B区)。示意图如下:
3.S13三莎高速英吾斯塘服务区(A区、B区)。示意图如下:
4.巴楚县迎宾北路新疆楚盛交通运输集团停车场。示意图如下:
5.巴楚县世纪大道(工业园区段)停车场。示意图如下:
五、禁限行区域、路段禁限行时间
常规全天候禁行,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避让早中晚高峰期时段后,可提前联系巴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98-6215126、19399531763)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备,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对未经批准进入该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相关部门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本公告自即日起施行,自2024年7月10日24时起,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教育为主;自2024年7月15日起,相关部门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03、宁夏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近期,宁夏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本轮差异化收费政策是在科学评估分析上一轮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要求和公路运行特征变化情况,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对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实施范围和优惠标准进行优化和扩大,进一步有效提升全区路网通行效率、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实现物流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
《实施方案》主要由三类政策构成,一是延续部分路段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上一轮政策中的福银高速桃山至固原南、寨海高速等8个差异化收费路段。二是新增部分路段优惠政策。新增乌银高速、营盘水与王圈梁间、惠农与兴仁间等9个差异化收费路段。三是明确叠加实施的优惠政策范围和标准。对2至6类货运车辆、使用ETC支付通行费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且此类优惠可与上述两类优惠叠加实施。
除2至6类货车、ETC支付通行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重点收费站旅游车辆等全路段优惠政策外,《实施方案》共涉及16段1533.56公里高速公路,比上一轮政策(9段,754.57公里)增加7段778.99公里高速公路,占全区高速公路里程比例由35.55%提升至65.01%。
(来源:商河公安、巴楚交警、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