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山东滨州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保障阳信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服务富强阳信建设,保障城区物流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自2024年11月20日起,调整山东滨州阳信县城区货车禁限行区域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340国道(不包括)以西,内环西路(不包括)以东,工业一路(不包括)以南,阳城十路(不包括)以北围成的区域范围。
二、货车通行时间
(一)货车限行区域。进一步放宽限行区域允许通行的时间至8小时,中型、重型货车22时(含)至次日6时(含)进入货车限行区域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申领货车通行证(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除外);中型、重型货车在其它时段通行,需申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二)皮卡车、微型货车、轻型货车及特种车辆。皮卡车、微型货车、轻型货车及法律规定的特种车辆进入城区不需申领货车通行证(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除外)。
(三)民生保障车辆。提供城区民生保障服务的中型、重型车辆和特殊作业车辆,可持相关部门许可文件和材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申领民生保障车辆通行证。
(四)中型、重型过境车辆。禁止中型、重型车辆货车过境通过限行区域,过境的中型、重型车辆需绕行南外环路、工业三路,特殊情况需提报通行申请。
(五)暂停通行证办理和使用。遇大型活动、应急响应、突发事件、交通管制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况,通行证将暂停办理,已发放的通行证将暂停使用,应依据公告的时间、路线和区域通行。紧急情况需按照现场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警察指示通行。
三、其它禁限行区域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货车限行区域均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需申请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环保禁行区域。货车限行区域均为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禁行区域,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限行区域。货车限行区域均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限行区域,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时段及车辆种类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已经申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四)其它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其它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办理相关通行许可。
四、通行证申请备案
(一)线下申请备案。申请人可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备案,符合申请备案条件的,即时审核通过。
(二)线上申请备案。申请人可通过“滨州微警务”或“交管12123”线上申请通行备案,符合申请备案条件的,24小时内审核通过。
02、陕西渭南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减少和降低夜间空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切实保障城区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决定对陕西渭南主城区大中型货车实施夜间交通分流管控,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每天17时至24时。
二、限行区域
临渭区:渭华大街(310国道)以南,310国道与老城街交叉口至连霍高速渭南东收费站出口转盘以西,汉马街以北,渭清路以东。
高新南区:乐天大街以南,渭清路以西,高新西路(310国道)以东,108国道以北。
连霍高速:渭南主城区过境段(老连霍高速公路);渭南西收费站24小时禁止所有大中型货车通行。
以上限行区域内除了310国道(包括渭清路重叠段)允许通行之外,108国道、华山大街、关中环线(渭兰路)段限制通行。
三、限行车辆
大中型普通货车(不含新能源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渣土车(不含新能源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柴油三轮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以及所有冒黑烟、排放不达标车辆。
四、其他规定
1、限行时段内,过境车辆请提前选择连霍高速、榆兰高速、京昆高速、310国道城区段择路绕行,不得驶入主城区限行区域。
2、确需通行的车辆,需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民生车辆通行证。办理电话: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0913-3035534高新分局0913-2110258)。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限行之外的时段,主城区城区310国道、108国道允许限行车辆通行,需要驶入主城区其他路段的需在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申请。同时,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在重污染天气橙、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禁止国Ⅴ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
03、山东德州禹城化工产业园实行封闭化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自2024年11月20日0时起对禹城化工产业园实行封闭化管理,与化工园区无关人员、车辆严禁进入化工园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禹城化工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七斗河路向东1000米,南至富华街,西至易澳路,北到316省道。
二、封闭管理要求
(一)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需到访化工园区内企业的人员、车辆需在卡口处现场登记,填写园区外来车辆、人员登记表,经相关企业确认后获临时权限进出化工园区。市中街道办事处、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化工园区内企业的职工车辆、常用运输车辆等通过封闭管理后台采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通过提前报备信息进出园区。
(二)禹城化工产业园边界处设置6处卡口,分别为:1#卡口(创业街与易澳路交叉口西侧),2#卡口(创新街协同产业园南门东侧),3#卡口(创新街东延长线与振兴大道交叉口南),4#卡口(七斗河路与富华街交叉口),5#卡口(易澳路与天辰街交叉口西),6#卡口(惠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北)。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辆只能通过1#卡口(创业街与易澳路交叉口西侧)、2#卡口(创新街协同产业园南门东侧)、3#卡口(创新街东延长线与振兴大道交叉口南)进出化工园区,并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道路行驶,其他类型车辆和人员可通过向卡口现场报备进入园区。
(四)禹城化工产业园封闭管理实行预约报备制度,到访园区企业的危化车辆和访客车辆应提前扫二维码(图1)填写预约报备信息,企业审核通过后,在预约时间内可进出化工园区,未预约或预约审批未通过的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化工园区;军警、消防、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行政执法等执行公务和紧急任务车辆免检出入。
(五)化工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所有入园车辆不得超速、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停放和行驶。
(六)园区企业按园区封闭化管理要求做好内部员工、进出车辆的报备管理等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人员及车辆按规定提前报备和行驶。
请广大群众自觉配合禹城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绕行路线,确保交通安全。对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图1:禹城化工园区入园申请小程序
图2:危化品车辆绕行图
(来源:阳信交警、陕西公安交警、禹城市总工会,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