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浙江义东高速东阳段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道路实际,拟对S45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湖田枢纽—王店枢纽)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禁止通行的车辆为危险货物运输车。本通告所称的危险货物运输车是指运输列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规划指南》(GA/T2095-2023)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燃烧、助燃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车辆。
二、禁止通行道路S45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湖田枢纽—王店枢纽),起点位于湖田枢纽,终点位于王店枢纽。
禁行具体路线见附图
三、禁止通行时间:全天24小时。
四、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事项咨询电话:0579-12122。本通告于2025年1月17日0时起实施。
02、G75兰海高速木寨岭特长隧道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木寨岭特长隧道是G75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定西市漳县、岷县两县交界,采用分离式双向四车道设计,为上、下行线双隧道,全长15.226公里。该隧道于2024年2月通车运营。为进一步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隧道内交通、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G75兰海高速木寨岭特长隧道危险货物运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不可解体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G75兰海高速木寨岭特长隧道通行。具体绕行方案如下:
(1)兰州前往陇南方向经行兰海高速危化品车辆需从遮阳山收费站驶出沿G212线前往梅川收费站再次驶入高速前往陇南方向;
(2)陇南前往兰州方向经行兰海高速危化品车辆需从梅川收费站驶出沿G212线前往遮阳山收费站再次驶入高速前往兰州方向。
二、隧道内限速80公里/小时,全程区间测速,并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三、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紧急停车带,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隧道管理单位。“12122”报警救援电话、甘肃省高速公路“12328”客服电话将提供24小时咨询、报警救援服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及人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03、新疆伊宁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
为规范载货汽车城区通行秩序,有效降低城区大气和扬尘污染,减轻城区道路通行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城市道路实际,现实行伊宁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轻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
重庆路(含)以东-宁远路(含)以南-花果山路(含)以西-南环路以北(含)-滨河路以北(含)-墩买里大街(含)以北形成合围区域城市中心区域外,其余时间不做限制。
(二)限行措施
除高峰期时段(08:30-10:30、19:00-22:00)不允许驶入城市中心区域外,其余不做限制。
二、中重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
新村路(不含)以东-宁远路(含)以南-花果山路(含)以西-南环路以北(含)-滨河路以北(含)-墩买里大街(含)以北形成合围区域。
(二)限行措施
1.禁止未办理通行证(电子通行码)的中重型载货汽车驶入限行区域。
2.禁止已办理通行证(电子通行码)的中重型载货汽车高峰时段(08:30-10:30、19:00-22:00)通行。
3.允许已办理通行证(电子通行码)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在高峰期时段外按审批路线正常通行。
三、管控要求
1.办理长期通行证:有效期为3个月;
2.办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3天;
3.本通告中载货汽车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参照GA802-2014);
4.专项作业车依照本通告中关于重型、中型、轻型的限行规定执行;
5.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重型、中型、轻型、限行规定执行;
6.执行应急、救援、抢险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道路清扫等市政日常作业类等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规定;
7.载货车辆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前往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3办公室或在手机交管“12123”平台办理电子通行码(证);
8.城市限行区外围区域,允许载货汽车通行。
9.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由伊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10.本通告自2025年 1月14日实施。
(来源:东阳发布、定西融媒、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