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山东临沂兰陵县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加强兰陵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载货汽车通行、停车秩序,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重特大环境污染,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安全、规范、方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兰陵县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载货汽车限行、禁停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禁停区域和时段
(一)限行、禁停区域:城区东至苍山路(不含)、西至抱犊崮路(含)、南至顺和路(含)苍邳路(不含)、北至迎宾路(含)连线形成的闭合区域以内为限行、禁停区。
(二)限行、禁停时段:每天5:00—22:00。
二、限行、禁停管理措施
(一)轻型载货汽车、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全天候不限行;
(二)危险品运输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载货汽车全天候限行;
(三)其他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登记的载货汽车,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和时段内通行的成品油、天然气等危化品运输车,抢险救援、道路清障清洁、电力通信保障、供热供水抢修、工程专项作业车等特殊用途车,生活垃圾清运、邮政速递、物流配送、工程施工等民生保障制式车和临时需要在限行时段内进出限行区的载货汽车,须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申办或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现场申办《通行证》,取得《通行证》的车辆,须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限行区;
(四)禁止所有限行车辆在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道路两侧停放(含城区道路设置的小型客车停车泊位);
(五)上述车辆均包含新能源类和非新能源类。
三、有关规定及补充
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载货车辆通行、停车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本通告自2025年4月7日零时起施行,2020年8月22日发布的《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关于加强兰陵县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及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兰陵县部分农村道路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02、湖北随州将新建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1、项目名称: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规划。
2、项目位置:随州高新区青春化工工业园,乾泰大道与碑岗新路交叉口东南侧。
3、建设单位:随州市空间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491m²。
03、广东肇庆优化危化品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模式
为进一步完善危化品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肇庆市危险化学品项目“容缺审批+全程帮办”服务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自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该机制适用于该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和在产项目,以及非市级管理权限但事项办理涉及市级手续办理的危化品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领、变更、延期)。
危化品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时,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容缺材料或内容容缺材料(即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内容)的情形下,经项目单位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市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办理内部审批流程。“容缺审批”办理模式的主审材料和容缺材料以清单方式列明,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全程帮办”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单位意愿,由市应急管理部门设置帮办服务团队,根据项目单位需要,指导确定申报事项、协助准备申报材料、协调办理审批手续。帮办服务要建立工作台账,对项目审批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协调,并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有关信息。根据该机制,相关部门要对项目单位提出许可事项申请前的咨询问题进行登记,提出解决项目单位个性问题的指导意见。
相关部门依托服务平台或微信、钉钉等政企联用软件,通过“一企一策”方式建立项目单位、第三方机构(评价机构、设计单位)、技术支持机构等方便项目推进的多方交流平台,避免信息多层重复交流、压减事项交接时间,提高内部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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