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青岛查获一重大违法运输剧毒危险品案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前湾港区域成功查处一起重大违法运输剧毒危险品案件,及时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线索后,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市区联动与科技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湾港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西侧安全区域实施精准拦截。经查,两辆涉事货车共违法运输剧毒化学品氰化钠44吨,涉事企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涉嫌严重违法。
氰化钠作为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化学品,具有极强毒性,成人致死量仅约0.1克,一旦泄漏将造成不可逆的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执法人员现场完成专业取证后,立即启动危化品应急处置预案,全程监管涉事车辆将危险品安全转运至前湾港专业危化品仓库,实现执法闭环。
02、湖北查处一违规运输危险品行为
4月22日上午,湖北十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接到线索,反映车牌号为闽A挂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在茅箭区某物流园内涉嫌违规运输危险货物。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物流园区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闽AQ809挂已装车货物为15箱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模块,属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认定的第九类危险货物。驾驶员为福州市某公司员工,接到订单后,来到该物流园装货,计划将货物运输到外地。该车辆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该违法行为,并结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一对一”向驾驶员讲解了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要求及违法后果。鉴于涉事车辆未造成实际违法后果,且驾驶员态度端正、知错即改,执法人员依据“轻微不罚”等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此举是执法工作中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缩影,也是支队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03、天津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百日行动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天津市危化品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认真研判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分析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细化部署百日攻坚行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依旧不容乐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有所反弹,呈多发散发态势,承包商管理、特殊作业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存在漏管失控风险,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坚持严格履职、齐抓共管,坚持协同发力、持续用力,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要狠抓危险化学品 “一件事” 全链条治理,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细化落实。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安全投入,依法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用于安全条件提升、人员教育培训、隐患问题整改等,推动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互促共进、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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