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福建一公司因非法改装以增加货物装载量而受到处罚
近日,福建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进行道路运输路面隐患排查时,在漳华路(与石亭高速交叉口)发现一辆重型货车覆盖篷布,并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经初步调查,驾驶员驾驶闽J5***、闽J8***挂,运载除尘灰,从漳州市芗城区运往龙岩市连城县,承运人福建某某危险品运输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但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提供的闽J8***挂道路运输证显示,车辆类型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而现场车辆加装一个60CM的栏板,执法人员判断该车涉嫌非法改装。
相关法定代表人黄某于8月1日前来二大队配合询问调查。他承认闽J8***挂由福建某某危险品运输公司改装,目的是方便装货。
经调查取证,福建某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实施改装违法行为,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人民捌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对车辆进行恢复。
部门提醒: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请勿非法改装,否则不仅影响车辆性能,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02、深圳查获一危化品运输未按规定制作电子运单
近日,深圳执法支队盐田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依托执法系统预警功能,精准锁定一辆粤B号牌中型罐式货车疑似无电子运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在盐田区新鸿基堆场对该车进行执法检查。
经调查,该趟运输是由深圳市**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于当日驾驶该车从坪山区中国**库到盐田区新*场、盐田区东*等地,车上运载柴油2吨。该车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驾驶员和押运员均已取得从业资格证。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本趟运输的电子运单时,运单上的车辆、运输货物名称、司机、押运员等相关信息虽符合现场情况,但该运单显示的派发时间与运输行为不符,涉嫌事后补做再派发运单。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有限公司涉嫌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03、辽宁强化危化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安委会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含化工园区)、经营、使用、运输、源头监管机制建设、标准化建设、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等7个方面,明确了14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为50项具体工作措施。对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相关监管工作进行梳理整合,多项重点工作任务由发改、工信、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负责,实现全方位监管。
《实施意见》对危化品各环节安全管理提出重点要求,使全链条管理措施更加全面。生产环节,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经营环节,要求强化协同管控、强化油气储存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分类防控气瓶充装和仓库企业安全风险。使用环节,要求严格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将高风险作业管理作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对使用危化品的其他企业、单位,要加强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运输环节,要求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船舶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危险化学品源头监管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辽宁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引导支持相关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改造、自控系统建设、先进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危化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提高信息化管控水平。
辽宁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和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单位)职工举报或报告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交通运输执法、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