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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安徽省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2025-09-05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提升高速路网保通保畅能力,促进长三角一体化从基础设施的硬联通到政策制度的软联通,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于9月1日出台《关于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20日起免收安徽省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拖车、吊车费用。安徽省成为全国第3个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拖车、吊车服务费的省份。
       《通知》明确,自9月20日起,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含进出口收费站以内区域)因电器电路、机械故障、事故原因无法行驶的车辆,或因驾驶员受伤等无人驾驶的车辆,清障救援机构应当以“及时消除路面通行风险”为原则,对故障车辆应免费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对事故车辆应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清障救援机构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作业时,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确有必要进行起吊作业的,免收吊车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因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主线上的车辆,不属于免费救援范围。
       《通知》指出,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有资质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必要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服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立即调度指挥就近的清障救援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规范实施清障救援服务,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标准,或拖延救援。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免收政策,是我省优化交通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提升高速公路的保通保畅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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