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危险货物运输莫越许可“红线”罚款3万
案件回顾:2025年9月2日,江苏盐城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在对停靠在路边的鲁U**H挂(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该车当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危险货物。
检查现场,驾驶员出示了2025年8月28日和9月1日的危险货物运单以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对,发现涉案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未标注“剧毒化学品液氯”。
经调查,驾驶员承认自今年年初开始驾驶该车运输液氯,每月约运输3趟,每次运输17吨液氯。通过江苏省**化工公司液氯保管员也证实,该车确系从今年年初开始在该公司充装液氯。
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确认,该车所属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剧毒化学品液氯,其车辆道路运输证上的核准经营范围也不包括剧毒化学品液氯。
案件处理:经查,该涉案车辆所属公司存在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认定其违法行为符合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决定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运输经营。
02、广西查获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押运员未同行
为切实保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峰会”)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迎接“国庆”“中秋”佳节到来,9月20日,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在青秀辖区某路段开展货运车辆专项例行检工作,查获一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押运员未随车同行的违规案件,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道路运输秩序稳定。
此次例行检查聚焦危险货物运输、重型货运等重点领域,执法人员采用“定点检查+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货运车辆的运营资质、驾驶员与押运员证件、车辆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上午10时许,一辆悬挂桂NXX牌照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检查区域,执法人员当即示意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在核查相关证件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车驾驶员虽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无法提供押运员的相关证件及随车同行证明。经进一步核实,驾驶员承认因押运员临时有事未随车通行。鉴于此次违规运输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秉持“631”说理式执法理念,现场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及危货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度普法教育,详细阐明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与潜在危害,并根据规范整改要求,责令驾驶员必须等待押运员到达现场、确认符合运输条件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
“安全无小事”,执法人员温馨提醒,危货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务必深刻认识危货安全运输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坚决杜绝“重运输、轻安全”的侥幸心理,确保押运员随车、车辆安全技术达标、应急装备齐全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落细。
03、江西萍乡莲花县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加强莲花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莲花县部分区域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城区禁止通行区域:以碧云路、琴川路、永安北路、沪潇路(不含,可通行)、金城大道(不含,可通行)、安成大道(不含,可通行)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乡镇禁止通行区域:S538寒山水库大坝至寒山村委会段、X805苏家坊至锅底潭水库大坝段、Y378河江水库大坝至太沙段。
二、禁行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上述区域及路段全天候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禁行要求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不进入禁行区域。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提前向莲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豁免情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货物种类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持有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对违反禁行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等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的安全。莲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加强对禁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驶行为。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如有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莲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99-7229827;莲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9-7221712。
(来源: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宁交通执法、萍乡交警,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