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河南等地发布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通知。原文如下:
江西九江市德安县
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等法律法规,现结合德安县实际,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德安县部分区域实施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城区禁止通行路段:河东大道、火炬大道德安大道、共安北大道、文华大道、渊明大道(北)、宝塔大道、义峰路、东风大道、金带路、石桥路、滨河东大道、滨河西大道。乡镇禁止通行路段:S304省道及沿线乡镇田五公路(吴山镇)、林黄公路(丰林镇黄桶村、林泉乡)、磨乌旅游公路(磨溪乡)聂车线(磨溪乡、车桥镇)、黄金线(高塘乡河东乡)、迎宾大道及德安互通连接线。
二、禁行要求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不进入禁行区域。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提前向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豁免情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货物种类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持有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对违反禁行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第九十条、《危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等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事项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的安全。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加强对禁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驶行为。
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如有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德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2-4667982,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92-4362296。
江西抚州市广昌县
为加强广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县部分区域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城区禁止通行区域:G206国道广昌县甘竹镇何家井至小港路段(1838KM+350M至1847+871M)、莲乡大道、西沿河路、东沿河路、解放路、建设路、莲爽大道、府一路、府二路福东路、绍兴路、揭坊耆路、顺化路、站前路、广莲路、莲昌路、新亭路、北门路、团结路、环岛路、盱江路全路段。
县乡禁止通行区域:X007广昌-苦竹、X009高洲-尖峰、X010潘田-下湖、X011甘竹-盱江、X013镰镜-头陂、X109大塘-新建、X803杨家-甘竹、X804西溪-尧山、X912驿前-沔坊、X913河龙-清潭、X914塘坊-焦畲、新安-下湖、昌厦路-斜下、昌厦路-坳上、昌厦路-坪背塅、昌厦路-薛家坪、昌厦路-罗家堡、驿前一姚西、大嵊-大屋下、高洲一大际、河背一上堡、杨背一张坊、观前一小坑、下庙一黄坊、胡竹一包坊、章甫一庵前、百尺桥一碰头、牛牯岭一上坪、黄沙港一张家排、下坪一小虎岭、龙潭桥-李庄、风雨亭一马头嵊、塘坊一中汉、大株一枧坑、大株一官庄、营下一新溪、营下-双湖、新民一北坑、杨溪-江背、贯桥-招禾、沙洲一苦竹、楮树坑-麻坑、岳坑一中寺、驿前一船坳、驿前一河东、驿前一桐斜、驿前一下王、新安一彭田、新安一敖口、头陂一边界、山头一羡地、头陂-昌厦路、头陂-源头、头陂一龙虎、前山-赖坊、苦竹一七里坑、洽港一龙塘、苦竹一严坑、严坑一严坑尾、潘田-麻斜凹、盱江一桥头、盱江一下兰、砂子岭-莲花大道、大塘一顺化、盱江一青寿、上坪头一文会、东源-图石、赤水一清潭、榨树湾-新安、头陂一龙港、头陂-西港、苦竹-前山、严坊-姚家坊。
所有村道禁行。
二、禁行时间
上述区域及路段全天候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相关要求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不进入禁行区域。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提前向广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豁免情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货物种类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持有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对违反禁行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等规定进行处罚。
四、绕行路线
需途经广昌县城区的车辆应提前规划路线,沿广昌县济广高速或莆炎高速绕行。
五、其他事项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的安全。
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
本公告自2025年10月13日起正式实施。
江西抚州市金溪县
为进一步加强金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部分区域实施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1、城区禁止通行区域:
疏山南北路、象山南北路、云林路、秀谷东大道、秀谷中大道、秀谷西大道、白马大道、园湖南北路、釜山大道、胜利路、和谐大道、青云东西路、时举路、东墅路。
2、乡镇禁止通行区域:
X017县道0KM-8.8KM(对桥镇-黄通乡),
X805县道0KM-12.576KM(浒湾镇-琉璃乡),
X805县道27.368KM-39.41KM(琅琚镇-石门乡),
X806县道0KM-20.869KM(秀谷镇-黄通乡),
X814县道0KM-10.458KM(陆坊乡-双塘镇),
X814县道29.832KM-36.903KM(琉璃乡-陈坊积乡),
Y163乡道0KM-13KM(对桥横源村-陆坊植源村),
Y622乡道0KM-6.522KM(秀谷镇-合市镇崇麓),
CZ40旅游公路0KM-5.063KM(肖科-冠峰),
CZ41旅游公路0KM-5.6KM(竹桥-下李)。
二、禁行时间
自2025年10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上述禁行区域内通行。
三、禁行要求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不进入禁行区域。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提前向金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豁免情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货物种类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持有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车辆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驶入禁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等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因违反禁行规定而导致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的安全。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坚决杜绝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
金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加强对禁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驶行为。
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如有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金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94-5292692。
河南省焦作市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经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车辆
本通告所称管控车辆是指: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其中微型载货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除外(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
二、禁限行区域
(一)禁行区域:丰收路(普济路至中南路段)以北、中南路(丰收路至焦辉路段)以东、焦辉路(G207)(中南路至东海大道段)以南、东海大道(焦辉路至丰收路段)以西、丰收路(东海大道至中原路段)以北、中原路(丰收路至黄河路段)以西、黄河路(中原路至民主南路段)以北、民主南路(黄河路至南海路段)以东、南海路(民主南路至普济路段)以北、普济路(南海路至丰收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道路,以上路段均不含本路段。
(二)限行区域:G207(云台大道至中南路)以南、中南路(G207至新园路口)以东,G207(中南路至经三路口)以南,G207(经三路至G327路口)以东、G327(G207至兴阳线段)以北、兴阳线—云台大道—焦桐线(G327至G207段)以西范围内的道路。以上路段除G207(云台大道至中南路新园路口段)含本路段外,其他均不含本路段。
三、管控要求
(一)轻型车辆和中、重型新能源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后在禁行区域内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不受限行区域限制。
(二)中、重型燃油(燃气)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后在禁行区域以外、限行区域以内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禁止进入禁行区域通行。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通行。
(四)执行各类应急、消防、抢险、救援任务的车辆;执行各类水、电、暖、气、路抢修任务的车辆;开展环卫作业等特殊任务的车辆可以24小时全区域通行。
四、通行时间
(一)轻型新能源车辆除高峰期外其它时段均可通行;其它管控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8:00-22:00(其中禁行区域内高峰期禁止通行,早高峰:07:00-08:30;午高峰:11:00-12:30;晚高峰:17:00-19:00)。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0:00-06:00。
五、绕行路线
过境车辆可绕行菏宝、郑焦晋、焦唐高速和经三路、广兴线等限行区域以外的道路通行。
六、其它要求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除应急、抢险、救援车辆;重大民生保障车辆外,暂停审批货车通行码。已办理货车通行码的,橙色以上预警期间不得在禁限行区域通行。
(二)驾驶人应持货车通行码在禁限行区域内依规通行,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三)禁限行区域内,管控车辆确需在规定时间和路线以外通行的,需经市环委办同意。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10日0时起实施,其它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城区管控车辆禁限行区域图
(来源:德安发布、广昌公安、法治金溪、焦作交警微发布,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