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广西查获一危化品驾驶员“闯禁”+酒驾
2025年12月30日0时许,百色交警高速三大队执勤组巡逻至G80广昆高速田东县林逢路段时,发现一辆辽H号牌的危险品运输车违反禁令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立即通过喊话器引导该车就近驶出高速公路下思林收费站接受进一步处理。
在交流过程中,民警闻到到驾驶员说话时散发着酒气,遂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8mg/100ml,该车为危险品运输车,构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据驾驶员员交代,2025年12月29日下午两点多其驾车从昆明市装载液碱(属于8类危化品)出发前往南宁市隆安县,23时30分左右到达田东服务区后,打算休息到第二天早上再继续出发。休息期间喝了一些酒,喝完之后就收到货主电话,催促其继续前往目的地卸货。无奈之下,他自认为自己没喝多少也还清醒,便心存侥幸继续驾车前行,没想到刚上路一会就被交警查获。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以及十五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违法禁令标志(危化品运输车0点至6点禁止在高速路上通行)的行为给予警告教育,同时对其所在运输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将面临远超普通车辆的严厉处罚:
饮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除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还将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引发重大事故:若因酒后驾驶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涉事运输企业也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高额罚款等处罚,相关负责人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02、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贵阳5人获刑
近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物品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贵阳开阳某化工公司两名副总经理及三名运输人员因违规运输磷酸造成重大损失,均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此案再次敲响警钟:危险化学品运输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任何侥幸违规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件回顾:2024年4月,开阳某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袁某某明知个体运输户陆某某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其名下的重型半挂车也不具备磷酸运输条件,仍委托陆某某运输该公司磷酸。陆某某随后安排聘用的驾驶员赵某某、刘某某执行运输任务。2024年4月21日,驾驶员赵某某、刘某某驾车运输磷酸途经开阳县高云加油站附近时,因操作不当致车辆甩尾,车上装运的18桶磷酸滑到地上破损泄漏,流入附近小河及农田,造成经济损失210万余元。
法院审理: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袁某某、陆某某、赵某某、刘某某违反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明知磷酸为危险化学品,在未具备相应运输资质情况下仍违规运输,造成重大事故和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赵某某、刘某某、陆某某、张某某主动投案,袁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公司已全额赔付应急处置费用,法院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关重大,法律法规已构筑严密防线。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从事危化品运输必须“三证齐全”:企业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须配备合格标志并定期检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托运方(如本案化工企业)同样负有审核承运方资质、确保包装合规的法定责任。
本案中,企业管理人员为图便利无视资质要求,运输方明知无资质仍承接业务,完全违背了危化品运输的核心法规,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这起案件给所有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敲响警钟:
1.企业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托运危化品必须核验承运企业资质,建立完善的运输查验、记录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规委托行为;
2.运输从业者应坚守法律底线,无相应资质绝不承接危化品运输业务,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不得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3.危化品运输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将法规要求落到实处,让合规成为运输常态。
03、广东小漠港完成首次LNG“车对船”加注作业
12月27日,在汕尾海事局的全程保障下,小漠港首次液化天然气(LNG)“车对船”加注作业圆满收官。此次作业历时4个多小时,不仅填补了小漠港在清洁能源加注领域的空白,更标志着该港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
在全球航运业加速脱碳的背景下,LNG作为主流船用清洁能源,可显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近乎零排放),并节约燃料成本约25%-30%。随着双燃料船舶数量持续增长,市场对LNG加注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此次小漠港首次加注作业采用创新的“车对船”模式,通过4辆槽罐车经专用软管向船舶直接供气,灵活性强,是港口开展LNG加注服务的重要补充。
此次加注作业恰逢新一轮寒潮大风天气,给现场作业安全带来了额外挑战。汕尾海事局聚焦海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责主业,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提前联合交通、应急、港口等部门及专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与通航论证;作业前深入现场核查人员资质、设备状态及船舶应急预案;作业中通过现场巡查与远程监控实时联动,强化与加注方、船方、码头方的信息共享,同步更新气象与作业进度,全面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在全球航运企业加速脱碳的背景下,双燃料的新造船舶数量持续增长,市场对于LNG(液化天然气)的需求也将日益旺盛。汕尾海事局表示,将持续提升船舶清洁能源加注作业监管效能,支持多元化加注模式发展,为小漠国际物流港增强核心竞争力、建设大湾区东部重要枢纽港注入“绿色动能”,助力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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