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危化品物流网!www.hcls.org.cn
快讯|河南查处一运输公司多次出现电子运单与实际运输不符;湖北查获一危化品车擅自给无证货车转运;太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2026-03-05   【打印【关闭】
       01、河南查处一运输公司多次出现电子运单与实际运输不符
       2026年2月13日,河南平顶山卫东大队收到平顶山市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2025年1月份运输行业分析月报。月报数据显示,某某运输公司违规线索总量位居前列,电子运单异常频次偏高,存在较大安全管理漏洞与违法风险。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线索核查与立案调查程序。
       执法人员通过平台数据回溯、车辆动态监控轨迹核对、电子运单记录、现场询问核实等方式全面取证,经查实:某某运输公司在运营期间,所属营运车辆多次出现电子运单信息与实际运输情况不符,未按规定如实填报。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如实填写运单的相关规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结合违法次数、整改态度及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从轻裁量。卫东大队依法对某某运输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全面开展内部整改,完善电子运单填报审核流程,强化驾驶员与调度人员培训教育,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电子运单是道路运输动态监管、风险溯源、应急处置的核心依据,信息不实将直接引发货物错运、监管失准、应急处置不当等安全隐患。卫东大队提醒辖区各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如实填报、实时上传、逐车核对制度,确保人、车、货、单信息一致。
       02、湖北查获一危化品车擅自给无证货车转运作业
       2月27日,在湖北襄阳襄城区某工业园附近一辆正在进行高危化学品转运作业的货车,因无许可证上路被执法人员查获。
       当日上午10时许,襄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襄城区一工业园周边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挂车正通过导管,向一辆小型货车内灌装氨溶液。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小型货车驾驶员无法出示任何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明。
       据了解,氨溶液属于高腐蚀性液体,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其运输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专门的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该小型货车在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在公共场所进行高危化学品的转运作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事小型货车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于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
       03、山西太原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检查
       为切实筑牢辖区高速公路安全防线,3月1日,山西太原支队六大队在静乐服务区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紧扣危货运输关键环节,重点核查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电子运单规范填报、押运员在岗履职等情况,通过“现场核查+系统比对+台账查验”的方式,对过境危货运输车辆开展全覆盖排查。执法人员仔细核对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确认证件许可范围与运输货物品类一致;同时同步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向从业人员讲解危货运输相关法规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切实提升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下一步,太原支队六大队将持续加大辖区重点服务区、重点路段执法频次,强化与相关部门联勤联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平顶山交通执法、襄阳融媒体中心、山西交通综合执法,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