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宁夏一企业涉嫌危化品车违规改装、驾押人员失管失控等违法行为被罚13.5万元
3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宁夏某某物流公司因未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致使企业安全隐患丛生,存在车辆交通违法失控、非法改装未改、监控人员缺位等多项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并挂牌督办,累计被罚款13.5万元,为全行业敲响安全警钟。
今年1月,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安全管理漏洞丛生,多项问题触碰安全红线:
企业所属车辆在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存在68条交通违法行为,涉及车辆超速行驶、超载装运、违反禁行、闯红灯等,被公安交管部门列为高风险企业;
所属车辆运输危险品涉嫌违规改装,被外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后仍未进行整改;
对车辆和驾押人员失管失控,未按照“四强六严”措施统一调度车辆,部分车辆实际驾驶员系临时“顶班”人员,未经公司统一入职并依法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和考核,电子运单记录的驾押人员与实际不符;
动态监控员替岗、脱岗,该公司近2个月在专职监控员不在岗的情况下不及时调整补充,由安全员顶替履行监控员职责,致使行车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发现上述情况后,对该公司依法采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措施,并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共有35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查当日专职监控员不在岗,由安全员顶替岗位,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难以有效对实际运行车辆进行管控。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定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开展深入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表面化、形式化,对长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视若无睹,处理手段单一,导致车辆行车隐患长期存续。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处7起,合计作出行政处罚13.5万元。
02、江苏徐州云龙山等隧道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以下道路实行交通限制,现通告如下:
云祥路(民祥园路至庆丰路段)全天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志华路全天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上下学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少年路(工农南路至刘场路段)全天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土城巷(劳动巷至和平路)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彭城南路(建国西路至马市街段)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云龙山隧道、韩山隧道、拖龙山隧道、襄王路隧道、平山路隧道、天齐路隧道、中山北路隧道、和平路隧道、子房山隧道全天禁止车长6米以上中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长安大道(104国道至荆马河北支路段)、大大路(杨山路至城东大道段)、广德路(福泽路至城东大道段)、年华巷(尚礼路至城东大道段)工作日(寒暑假除外)7:00-8:30、11:30-14:30、17:00-19:00禁止车长6米以上中重型货车通行。
本通告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
03、山西忻州滹沱河源头、青羊河全段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切实保护繁峙县水源地及滹沱河源头与青羊河水质安全,保障流域内人畜饮水安全,防范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同时结合108国道(神堂堡—小店村路段)通行条件复杂的实际,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经繁峙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途经特定区域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一)水域沿线
滹沱河源头、青羊河全段
(二)公路路段
108国道神堂堡路段(灵丘县与繁峙县界K341KM处,至大营镇小店村K366KM处)与神阜线路段(0KM-2.8KM)共计27.8公里是急弯陡坡路段,临水临崖,通行条件恶劣,全线禁止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绕行路线
(一)高速路线
绕行二广高速和灵河高速
(二)低速路线
灵丘→朔州→原平
三、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等特殊需求,确需进入上述禁行区域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须提前通过“交管12123平台”向繁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交备案申请,办理《通行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22:00—次日7:00禁止通行,如遇雨雪、大雾天气禁止通行。
违反限行规定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繁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采取电子抓拍与现场纠违的方式进行处罚(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116)。
(来源:宁夏法治报、徐州交警、繁峙县人民政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