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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河北G1京哈高速(河北段)、内蒙古呼和浩特、陕西商洛福银高速危化品车辆禁行
2026-06-18   【打印【关闭】
       01、河北G1京哈高速(河北段)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确保旅游高峰期间G1京哈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秩序规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从2026年7月1日0时至9月1日12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88)采取车辆通行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K47-K63、K102-K262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K262-K288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
       二、绕行路线。危险化学品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选择绕行G0121京秦、G0111秦滨、S57唐曹、S51迁曹、S64唐港、G25长深、S3800津秦或102、205国道、261省道。
       一类、二类超限运输车,周一至周五6时至18时段通过G25长深、G0121京秦、G1京哈(K288以东)高速公路,往返东北;三类超限运输车,周一至周五6时至18时段通过G25长深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
       三、通行规则。按车型分道行驶:小型载客汽车可在最左侧车道行驶;中型(含)以上客车在中间车道行驶,摩托车可临时借用应急车道行驶,但应及时避让应急管理车辆;货运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可以借用中间车道超车,但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最右侧车道,禁止连续超车或在中间车道长期行驶;中型(含)以上客车、所有货车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避免客、货车辆交织混行。
       特殊道路通行条件下,请按交管部门路面交通标志、LED电子显示屏、4G5G消息发布的提示信息通行;遇有民警现场指挥的,请按指挥通行。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以下地点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高速公路与G0121京秦、S52承秦、G0111秦滨、S51迁曹、G25长深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香河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S53迁西支线唐山方向张庄子收费站,S0105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唐港收费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劝返禁行车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予以协助。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敬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听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执法人员和收费人员的引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好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0121
       报警救援电话:12122
       高速服务热线:96122
       02、内蒙古呼和浩特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持续改善呼和浩特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货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呼和浩特市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相关要求,现就全市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传统燃油(气)中、重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每日7:00—24:00禁止在东二环快速路(含主辅路)以西、西三环快速路(含主辅路)以东、南三环快速路(含主辅路)以北、G6京藏高速路(不含)以南区域内市政道路通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上述区域内市政道路通行。
       二、轻、微型栏板式货车,新能源号牌中、重型货车,每日7:00—22:00禁止在东二环快速路(含主辅路)以西、西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东、南二环快速路(含主辅路)—银河北街(不含)—昭君路(含)—南二环快速路(含主辅路)以北、北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南区域内市政道路通行;除高峰时段(7:00—9:00、17:00—20:00)外,上述车辆,允许在西二环快速路辅路、北二环快速路辅路通行。
       除高峰时段(7:00—9:00、17:00—20:00)、高架路主路、快速路主路外,其他轻、微型货车,允许在上述区域内道路通行。
       三、中、重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轻、微型栏板式货车,全天禁止在敕勒川大街(东二环快速路至丝绸之路大道)、新华街(启航路至通道街)、北垣街(火车呼和浩特东站至通道街)、万通路(南二环快速路至海拉尔东街)、腾飞路(库伦街至成吉思汗大街)通行;轻、微型厢式货车,每日7:00—22:00禁止在上述道路通行。
       除高峰时段(7:00—9:00、17:00—20:00)外,微型封闭式货车,允许在高架路主路、快速路主路通行。其他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高架路主路、快速路主路通行。
       四、因民生保障、公共事业服务、城市建设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货车,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获得货车电子通行码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G6京藏高速、G5901绕城高速以内市政道路通行。确需驶入的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货运车辆实行交通管理的通告》(呼公交管通[2020]20号)同步废止。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执法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货车依法管理。
       03、陕西商洛福银高速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6月12日,陕西商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G70福银高速商漫段施工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通告。原文如下:
       为了确保G70福银高速公路商漫段施工期间,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施工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禁止通行路段
       G70福银高速湖北入陕方向K1474——K1509(陕鄂界—高坝南互通立交)
       禁止通行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对违规进入禁止通行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拍照取证并处罚。
       本通告自2026年6月17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高速公安、呼和浩特交警、商洛公安交警,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