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四川查处一非法成品油交易窝点涉案金额超2000万
四川乐山井研公安依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挖排查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成功打掉了一个隐藏在辖区内的特大非法成品油售卖团伙,及时拆除了一颗潜藏已久的“定时炸弹”。
经查,自6月初开始,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和线索摸排发现,辖区内暗藏一处非法成品油交易窝点,有团伙私自囤积大量汽油,长期对外低价批发、零售,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给周边居民区带来了巨大安全风险。为彻底根除隐患,办案民警历时一个半月摸排蹲守,精准掌握了该团伙的藏匿地点、储油位置和交易规律。
7月20日,在四川乐山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井研公安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杨某某、苏某等8名团伙成员。现场查扣非法汽油60余吨,查封扣押油罐车2台、地下储油罐3个、地磅1台,彻底捣毁了这个隐藏极深的非法售油窝点。经查,该团伙在无任何安全资质、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长期私自储油、售油,还向乐山多地的黑加油点供货,累计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警方特别提示,这些低价私油、流动黑油车,看似实惠,实则隐患重重。夏季烈日暴晒,露天存放的油罐、私自搭建的储油设施,极易升温自燃,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而且该团伙操作人员均未经专业安全培训,窝点消防设施残缺不全,完全不具备储油、售油的安全条件,一旦发生意外,不仅危及加油车主,更会殃及周边住户、路人,后果不堪设想。同时,非法油品质量毫无保障,不仅会损伤车辆发动机,还会造成尾气超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02、安徽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品案
近日,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瑶海大队在开展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稽查行动中,精准查获一起普通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件,及时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7月29日上午,执法人员在高速出入口开展过境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检查时,发现一辆普通货车(皖A0****)车厢内装载大量瓶装气体,且车身未按规定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凭借丰富执法经验,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车存在非法运输危险货物嫌疑,随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实际装载液氧、液氩、液化丙烷、液态二氧化碳等多种危险化学品。经初步清点,共装载气瓶78瓶,其中空瓶15瓶,其余气瓶均处于满装承压状态。
面对执法检查,驾驶员现场提供运输货单,确认所载货物为危险货物。随后,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对该批货物从合肥装车、计划运往庐江县同大镇的运输事实予以确认。
经调查,涉案货物中,液氧、液氩、液态二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液化丙烷属于2.1类易燃气体,均属于依法实行严格运输管理的危险货物。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必须由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全程落实安全监护。
据了解,驾驶员叶某某虽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但涉案车辆、承运企业及运输组织方式均未达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要求。
液氧、液氩、液化丙烷等危险气体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气瓶碰撞、倾倒或泄漏,极易引发窒息、燃烧甚至爆炸事故,对道路通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危货运输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现场警戒防护,规范开展调查取证,并协调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专业车辆,对现场承压气瓶进行安全转运,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风险。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对合肥市某某化工企业涉嫌违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针对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03、内蒙古查获2起危运车押运员与备案信息不符行为
7月30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发区中队主动联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查获2起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与备案信息不符违法行为,全力清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托重点路段检查点位,对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逐车细致核查,重点查验车辆运输资质、电子运单信息、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资格、人员备案信息、车辆安全防护设施等关键内容。执法人员逐一比对车辆电子运单、系统备案信息与现场随车人员身份信息,精准排查出2辆危化品运输车实际随车押运员和登记备案人员信息不一致的违法情形。
经现场核查,涉事车辆未按规定配备备案持证押运人员。相关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为贪图便利、躲避监管,私自更换押运人员,未及时更新运输备案及运单信息,该行为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典型危化品运输违规操作,严重扰乱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秩序。
为落实闭环执法管理,彻底清零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违法证据,对涉事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细致讲解危化品运输押运岗位职责、法律法规,清晰告知违规押运存在的安全风险与相应法律后果。目前,2辆涉案车辆及涉事人员已全部依法移交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直属执法大队,由该大队开展后续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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