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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一小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炸致4死1伤,24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2026-08-27   【打印【关闭】
       山东省政府济南章丘君悦华府小区“1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济南章丘君悦华府小区“1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人员询问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整改防范措施。事故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济南章丘君悦华府小区“12·17”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因小区住户康辉在地下二层车库移动或搬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及烟火药剂爆炸物过程中发生爆炸进而引发殉爆,导致的较大爆炸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人)
康辉,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烟火药剂爆炸物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1人)
刁德芹,2026年1月9日被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26年2月5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员(1人)
胡天杰,2026年1月15日被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24人)
       1.张鹏,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双山党建工作区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刘希安,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张忠生,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郭玉普,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5.郑凯,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6.冯其军,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7.王东本,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8.张世辉,群众,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科负责人。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9.于小娟,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0.曹长兴,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诫勉。
       11.张永湖,中共党员,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双山派出所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陈振东,中共党员,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3.高焕运,中共党员,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诫勉。
       14.郑涛,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组组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5.陈亮,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诫勉。
       16.夏方俊,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7.王娜,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8.部景亮,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诫勉。
       19.郑玉超,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0.柴俊峰,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诫勉。
       21.邢荣祖,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2.李经国,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3.郭宝银,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4.张新建,中共党员,济南市章丘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五)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
       对章丘市增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永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山东花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和付壮壮、吴延松、张遵荣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六)其他处理建议
       责成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济南市章丘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济南市章丘区委、区政府向济南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济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济南市要组织章丘区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权限及程序,抓好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事故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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