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山东菏泽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在郓邑路实施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和时段
郓邑路南段(育才路-S319路段),24小时限行。
二、限行车辆及规定
(一)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轻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行。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特许通行规定
(一)军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因民生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临时驶入的,应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通行码,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四、过境车辆绕行路线
(一)去往鄄城、菏泽车辆方向可沿清泽路西行至成台路南行至S319,或沿郓邑路南行至郓苏路西行至成台路南行至S319。
(二)自S319去清泽路方向车辆沿成台路北行至郓苏路东行至郓邑路北行至清泽路,或沿成台路北行至清泽路绕行。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公安监控卡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路面巡逻执法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之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6年9月25日起实施。
02、山东滨州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南水北调工程及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报请省、市、县公安交管部门,经滨州博兴县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局共同研究,决定对我县引黄济青输水渠周边部分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曹纯路S316店子路口至S309纯化路口段。
二、禁行车辆类型
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一律禁止在上述禁行区域通行。
三、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绕行路线
过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选择205国道、228省道绕行。
五、实施及过渡期管理
本通告自2026年9月8日起施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化禁行区域的巡逻巡查和交通监控设备非现场抓拍。2026年9月8日至9月16日为宣传劝导过渡期,对违反本通告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教育劝导;自2026年9月17日0时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及相关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
03、江苏连云港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连云港灌云县部分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杨陡线(G15高速口至204国道)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2、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凌晨2时至5时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三、有关要求
1、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路线。
2、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依法办理许可证通行(联系电话:0518-81868680)。
3、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特此通告。
04、江苏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江苏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及南北连接线是江阴大桥的分流复线通道,北起靖江枢纽,与G2京沪高速相接,南至徐霞客枢纽,与G4221沪武高速相接。隧道段双向六车道、未设置应急车道,属长大纵坡水下隧道。为保障江阴靖江长江隧道交通安全,提升过江通道整体通行效率,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隧道通行事项明确如下:
一、桥隧分流
全时段禁止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江阴靖江长江隧道,禁行车辆可选择邻近通道如江阴大桥等过江通道。
二、分车道通行
隧道内实行分车道管理,第一车道为小型客车专用,第二、三车道为客车道,车辆应按车型分道行驶。
三、安全通行要求
车辆通过隧道时须遵守限速规定,严禁在隧道内停车、驻留。
四、携带与灯光要求
车辆应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通行隧道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严禁在隧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本通告自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正式通车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安全高效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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