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深圳查获2起标识不符、无证危货运输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了两起危险货物运输违法案件。
案例一:9月17日,执法支队大鹏大队在坪葵路大鹏新区管委会西公交站开展日常路面执法巡查时,对一辆粤E号牌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载有10瓶氧气、10瓶氩气、10瓶二氧化碳。从坪山区装载货物,前往龙岗区和大鹏新区的工地和公司,属于城市配送。
经核查,司机、押运员、车辆均取得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公司佛山市**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该趟行程已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运单记载货物与实际运输货物一致,均为2类2项不燃气体,但车辆两侧和后侧悬挂的菱形标志牌为易燃气体,与实际货物不符。
车辆警示标识张贴悬挂错误,与实际运输的不燃气体属性不符,极易造成路面公众、应急救援人员对危货品类误判,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将直接影响应急处置效率,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佛山市**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未按要求悬挂、喷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二:9月16日,新桥上南派出所民警在宝安区新桥街道红巷工业路检查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随即移交相关线索给执法支队宝安大队。
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装载的货物为7桶开油水(11KG/桶),4桶树脂(3.5KG/桶)。司机尹某表示车上货物是从东莞大朗石厦装载的,准备运往东莞塘厦。该趟运输任务是车辆所有人黄某安排的。
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黄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随后,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暂扣,并联系检测机构对车载货物进行抽样检测。近日,执法人员收到该抽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开油水及树脂均为危险货物且属于危险化学品。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初步认为车主黄某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待进一步补充调查后,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02、东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四不两直”督导检查
9月27日,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奔企业监控室、企业停车场,重点检查了企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现场核查了企业负责人在岗值班值守、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等情况,对行业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核查工作落实情况现场进行抽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各项要求,确保重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督导组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安全生产的明白人和实干家,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管理和人文关怀。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健全违章驾驶员闭环处置机制,严禁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同时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保障驾驶员充足休息时间。三是要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口,杜绝带病车辆上路,配足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确保标志标识齐全有效。四是要做好动态监控工作。加强智能化信息监管系统应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及时纠正驾驶员的不安全驾驶行为。五是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提级管控和值班值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值班和动态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03、昆明开展危化品企业许可证延期换证核查工作
近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会同行业技术专家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诊断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核查工作。
本次专项核查严格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诊断手册》标准要求,坚持全方位、深层次、精准化排查原则,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询交流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设施设备运维、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等情况开展系统性、全覆盖安全诊断。核查中,工作组围绕企业生产设计、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现场管控等核心领域,聚焦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挖系统性、根源性隐患,评估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精准排查装置硬件缺陷、流程管控漏洞、管理制度短板等突出问题。
核查反馈环节,工作组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逐条点评,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提出针对性、可落地的整改建议。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五定”原则完善隐患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人和整改验收人,并细化验收标准,逐项闭环销号,坚决防止隐患悬空、问题反弹,切实把风险防于未发、隐患除于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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