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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共推能效领跑者制度
2015-01-15   【打印【关闭】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在首批确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8个高耗能行业中,包括了石油和化工领域的原油加工、乙烯和合成氨行业。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人透露,虽然能效领跑者制度现在还是自愿性规范,但后期国家可能将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形成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高耗能行业,今后还将进一步向工业设备、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领域扩展。
  据了解,石油和化工行业已经连续3年在业内推行了能效领跑者制度。中国石化联合会产业发展部节能与低碳发展处处长李永亮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石化行业作为这一创新举措的先行者,其成功经验和探索为国家大范围推进该项制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为实施方案中的许多具体措施提供了范本。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提出,能效领跑者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提高标准、树立标杆和政策激励,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
  针对高耗能行业,入围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五点要求: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的领先水平,能效指标应逐年提高;“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均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按标准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拥有通过审查的能源计量器具,且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委托行业协会进行遴选,将每年发布一次。
  对于成为领跑者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制定专门的激励政策。中国化工报记者从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获悉,能效领跑者指标将会成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能效领跑者的产品将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等中被优先使用;能效领跑者也会通过各类途径被广泛宣传,成为各自行业的节能标兵、环保明星。
  李永亮表示,国家层面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将促进石化行业进一步完善、落实业内领跑者制度。联合会还将进一步总结领跑者企业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宣传推广。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公司董事长张兆振认为,能效领跑者制度不仅可以促使先进企业进一步节能降耗、争当领跑者,对落后的企业也是一个警示:再不行动就将面临淘汰。
 
     石化行业发挥了示范作用
  石化行业是工业领域率先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的行业。2012年6月,包括合成氨、甲醇、磷酸二铵、硫酸、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和轮胎10个重点产品、41家企业的首批能效领跑者名单发布,标志着石化行业能效领跑者发布制度正式建立。
  石化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把生产某一产品能耗最低的企业确定为标杆,引领其他企业努力达到标杆企业的水平,从而提高全行业的能效水平。中国石化联合会通过广泛的能耗数据采集与核实,经过与有关专业协会及重点企业的研讨,最终形成能效领跑者名单并进行发布,每年发布一次。
  3年来,石化能效领跑者制度不断深化和扩围,到2014年已扩展到16个产品,基本涵盖了业内重点耗能产品,已逐渐形成了常态化。参与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能效领跑者的能耗逐年下降,行业内初步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2014年石化行业能效领跑者活动参与企业总数约2100家,重点统计和筛选的企业1060家,其产能在各自行业中占比达到78%~98%。石化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受到了工信部等政府部门的高度认可,也发挥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