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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的通告
2015-04-17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G40沪陕高速西商段、G70福银高速西蓝段以及312国道蓝小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对由绕城高速经沪陕高速、福银高速前往商洛方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绕城高速进入G40沪陕高速前往商洛方向的,应当由蓝田立交蓝田收费站经匝道驶出高速后,进入312国道前往商洛方向。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绕城高速进入G70(福银高速)前往商洛方向的,应当由席家河立交驶出白鹿原收费站后,进入312国道前往商洛方向。
 
    三、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事前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通行证件后方可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线路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