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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化工物流行业30强 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9-15   【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2015化工物流行业30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了解化工物流行业企业发展情况,梳理行业脉络,树立行业标杆,并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的“加强统计工作”,“要培育发展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要求,树立新形势下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典范,分会特开展2015化工物流行业30强评选排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调查数据报送

 

    (一)调查对象

    我国经济领土内登记注册从事化工物流服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法人企业。包括综合型、运输型、仓储型物流企业。

    (二)调查内容

    企业业务范围、人员、设施、信息化等基本情况和收入、成本、资产等经营情况。(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负责组织实施。被调查企业的信息仅用于统计核算与分析,将予以保密不会对外泄露。请各有关企业积极配合,组织专人认真填报。

    (四)报送方法

    物流企业采用企业直报方式。通过秘书处专人联系,企业直接回复,也可以通过中国危化品物流网(www.hcls.org.cn)网站下载调查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表。

    参评企业须按填报要求如实填报并于2015年10月30日之前,将调查表提交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

 

    二、关于调查结果应用

 

    (一)根据物流企业调查,撰写《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年度报告》(2015版)的相关章节。

    (二)根据企业上报的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排序。在以往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排序内容,系统展示化工物流在企业规模、运营、渠道、成长性、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竞争力水平。评选不收取费用,企业自愿参加。

 

     附件:2015化工物流行业30强评选信息收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