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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2月起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新规
2016-01-14   【打印【关闭】
    记者从河北保定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2015年第165号),自2月1日起,进出口氯仿、乙醚、丙酮、苯胺、环氧乙烷等41个海关商品编号的危险化学品类化工原料,必须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
    据统计,2015年保定市全年出口贸易逾150亿元,贸易产品主要集中在汽车、新能源、纺织、箱包等产品。本次调整的41个海关编码涉及到的化工品是染料、橡胶制品加工、纺织化纤、塑料制品加工等行业中的重要原料,这些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均涉及到了汽车生产、新能源、箱包等领域。因此说此次检验检疫编码调整对我市进出口贸易会产生较大影响。我市企业如需要进出口上述原料,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自去年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频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监管要求一再加严,进口化工原料企业要高度关注原料生产商的相关资质,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化学知识培训,严格根据其进口化工原料的物理化学特性进行安全生产和储存,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定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提前做好政策法规要求、资源配备、管理体系、资质要求、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准备,充分保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