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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码头试点油气回收
2016-02-25   【打印【关闭】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出通知,确定了首批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项目,以促进水运行业节能减排,加快绿色水运建设步伐,助力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首批试点项目仅有一个,为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公司承担的中化兴中原油装船油气回收试点项目,该项目位于宁波—舟山港定海港区岙山作业区,投资规模为9369万元,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对1号、2号码头的原油装船货油蒸气进行回收处理,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能力为5000立方米/小时。工程预计2016年4月试运行,12月正式投入运营。项目试点内容包括高硫原油码头油气回收,码头油气回收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与试运营,安全、环保管理与验收,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等。
    初步测算,试点项目投入运行后,经过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油气回收率高于9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力争小于10克/标准立方米,油气燃烧处理后的锅炉尾气二氧化硫含量不大于100毫克/标准立方米。按公司每年原油装船量400万~500万吨估算,预期处置装船作业挥发的货油气体约560万~700万立方米,折合节约标准煤4300~54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