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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环保部门对19家化工企业下“最后通牒”
2016-03-07   【打印【关闭】
    近日,在“两灌”化工园区,市环保部门向19家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较差的化工企业下“最后通牒”,向每家企业下发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灌云县化工园区和灌南县化工园区废气污染整治一直是连云港市环境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
    2015年以来,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分别对“两灌”化工园区涉及2014年度和2015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的140家化工企业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和后督查行动。环保监察中心依法责令某些违法、违规企业停产整改,倒逼企业提高认识,如此一来,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还推进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度。
    经过长期的严查政治,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对35家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其中,大多数企业真正采取行动,投入大量资金,积极开展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
    然而,在日前进行的后督查中,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发现的19家企业对废气污染治理工作“认识不高、标准不严”,未完全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影响了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度和“两灌”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为此,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向这19家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较差的化工企业下“最后通牒”,向每家企业下发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另外,市环保部门还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使整治工作变得有法可依。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要求19家化工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节点时间内完成整改。为了保障整改效果不出现反复,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相互配合,严格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