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了《2016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6〕44号),通知内详细列出了安全生产监管各领域2016年的工作重点,首先我们一起看看化工和危化品领域2016年工作安排。
进一步理清监管思路,从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
一是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措施,分工落实;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建设项目准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工艺应用的安全监管,推动地方探索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部门联合审批制度。
三是各地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试生产备案的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是继续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一体化管理,防范系统风险。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辖区内加油站打非治违工作。六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工作。
突出重点,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
一是组织各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状况,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档案,落实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的责任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各地区要制定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在线监测监控,可借鉴福建等省的做法,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实现对区域内重大风险源的有效监督控制。
三是研究加强对硝酸铵、硝化棉等重点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检查。
一是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在全面总结去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针对重点物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
二是督促各地对照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回头看”,限期完成遗留尾项,提升工作质量。继续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要逐步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数量。研究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是持续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对照整治方案,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大幅下降。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储罐区重点整治,提升储罐区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督促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认真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明确处罚标准,对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强化联合执法,依法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
六是配合工业与信息化部门,积极推进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搬迁工程。指导各地区综合运用城镇规划、行政许可、环境治理、安全风险防控、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转产和关闭。
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地区的督导,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有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指导重点地区研究制定淘汰安全条件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地持续开展重点县攻坚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煤化工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协作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煤化工安全监管,开展煤化工企业安全量化评估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精细化工安全管理,对采用新工艺、新配方及事故企业开展反应风险评估,有效降低控制安全风险。
四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突出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的企业监督检查和改造提升力度。
五是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时段、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在7月份前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警示教育。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重点指导小微型企业,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大中型企业要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全部予以纳入,全力推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对一级企业进行“回头看”,继续选树典型,做好第三批、第四批一级企业达标评审工作。
三是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四是强化中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发挥中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中央企业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范性文件情况的督导;通过开展互查,深入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高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和《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等精神的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一是配合立法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暂定名)》,继续推动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适时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是更加注重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等国家标准,组织编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使用手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公布第1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及免于鉴定分类的化学品目录。研究制订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