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将使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对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标识管理,并对高风险等级特种设备实行挂牌督办。
方案要求,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风险排查,重点排查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方案提出,要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检验信息、事故调查等渠道进行风险信息采集,加强风险研判与处置。同时,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对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标识管理,划分“第一组危险介质”(即高危介质)和“第二组危险介质”,对其中使用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第一组危险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确定为高风险等级特种设备,实行挂牌督办。
方案提出,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获证企业的检查力度,采取企业自查、现场巡查、年度审查、不合格后处理以及问题回访等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将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隐患将提请政府协调解决。
方案还要求,要继续规范和推进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对新、改、扩建油气输送管道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对在用油气输送管道实施定期检验,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压力管道实施使用登记,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