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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监局部署安排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7-03-24   【打印【关闭】

    近日,青岛市安全监管局印发《青岛市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对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2017年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工作目标,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为重点,突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化工转型升级“两条”主线,围绕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创建、化工转型升级等方面,部署安排了扎实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加强风险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化工转型升级、实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深化重点县攻坚、规范化工园区管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建设项目监管和强化教育培训等十三方面工作,为年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确定了基调。

    一、持续开展检查督查,促进“大、快、严”集中行动扎实有效进行。按照省、市政府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两个体系”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检查督查。认真开展岁末年初、汛期、冬季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不同季节对企业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操作影响大,诱发事故因素增多等特点,在按分工做好督查检查的基础上,指导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各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深入研究,认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制定《青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二是按危险化学品涉及的行业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货运场站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环节、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三是开展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分布档案,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单位,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进而实现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四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市政府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三、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组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生产、使用装置和储存设施或者场所存在危险源进行辨识,确定和评价风险点级别和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完善各个风险点的安全管理、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逐级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  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类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善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可能导致风险演变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督促企业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即将投入运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风险预判精准化、实时管控动态化。2017年12月底前,全市80%以上的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100%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四、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14〕49号)和省安监局要求,推进一、二级标准化企业的培育创建,将建设标准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列为一、二级标准化创建对象,聘请专家和评审机构对口指导,提高相关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水平。二是开展安全标准化抽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委托具备二级以上标准化资质的评审单位对达标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际运行达不到三级标准化要求的企业,撤销其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标准化资格。对评审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评审质量不高、评审流于形式,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将安全标准化与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突出对企业“风险管理”要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凡是不符合两个体系建设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五、积极参与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加强对各区、市安全评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2017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工作,为全市化工转型综合评价工作提供依据。结合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化工园区重新确认工作,持续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加快人口集中区和重点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进度;督促化工园区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管理。

    六、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根据各级总体规划,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化工行业安全监管的经验教训,市和有化工园区的区市分别编制市、化工园区《化工行业十三五安全发展规划》,分别对全市和化工园区产业安全发展做出制度性规划安排,为统筹做好“十三五”期间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依据。

    七、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攻坚。根据2016年的攻坚工作评估情况,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督促黄岛区巩固攻坚工作成果,结合转型升级和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近限远迁等尚未完成工作的推进力度;督促平度市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攻坚。配合省安监局对重点县攻坚工作进行督导,对重点县攻坚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跟踪。继续督促指导黄岛区、平度市与山东海化集团做好帮扶工作,在辖区企业学习推广山东海化集团先进经验,提高辖区企业和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八、加强和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要求,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按照规划先行、控制容量、统筹协调、一体化管理的要求,依据园区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建化工项目联合审批。指导化工园区加快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区内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和在线监测;加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化工园区内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九、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根据总局、省局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罐区、输送管道、加油站等的安全管控。主要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重点企业安全诊断执法检查。利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重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为重点,对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开展“1+N”安全诊断检查。二是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十、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环节的监督核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有关规定。督促企业规范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的实施程序,指导区市加强试生产和竣工验收过程监管, 落实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核查,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装、试生产和竣工验收质量。

    十一、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工艺技术安全状况排查。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区、市对有合成工艺的开展小微企业工艺技术安全状况排查,查明工艺技术来源和安全论证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局的要求,督促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是工艺技术来源不明或采用国内首次工艺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的要按规定组织进行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上述范围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督促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十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互查活动。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份行业开展安全互查活动,通过安全互查,促进同类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分享安全管理经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整体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着眼提高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委托专业机构,集中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监管方式方法、特殊作业等规范标准等业务素质和法制知识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履职能力、专业素质、监管水平。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培训制度,在规范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进行专项培训、针对员工岗位特点,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能力。三是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四、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加强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颁证后日常安全监管,加强对思远化工和丽东化工2家试点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按照《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到责任分工、机构人员配备、采购及生产储存、销售管理和信息报告等规范运行,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积极配合市禁毒委、公安部门做好禁毒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