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31日,辽宁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交叉互检工作。
38家重点企业跨市交叉互检
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辽宁省安监局组织省内规模较大的38家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输油气管道企业和涉及液化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跨市交叉互检工作。
各市安监局组织辖区内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储存规模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涉及液化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交叉互检工作。
10类32项检查内容
结合近期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辽宁省安监局确定了交叉互检主要内容,专门制作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表》,重点包括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汛期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管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特殊作业、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液化气体装卸管理情况共10大类32项检查内容,供各地安监部门和企业参考。
企业对照互检主要内容要求,着重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检维修、特殊作业、液化气体装卸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321”细化检查要求
按照同类企业交叉互检的原则,辽宁省安监局排定了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跨市交叉互检表,要求企业抽调3-6名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由1名分管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工作,明确每家企业的检查时间不少于2天。要向受检企业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共同商议整改措施,受检企业要积极落实整改。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色的中小型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求安排安全风险管控经验丰富的大型企业对其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大型企业“传、帮、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