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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监局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
2017-09-06   【打印【关闭】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通知》要求,省安监局结合全省实际,深刻吸取上半年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4起事故教训,全面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一要加强源头管控。鼓励各地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行为进行审核。二要深入开展大检查。要立即组织开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紧急停车)系统改造“回头看”;要依法严肃查处各项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突出严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突出督促企业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三是严格培训考核。各地在2017年10月前,组织对辖区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委托专业第三方监督,换发安全许可证时不得换发。四是要严格事故查处。按照总局要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死亡事故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6个月;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律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审,达不到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