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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搬迁风暴来袭:上千项目需搬迁改造 多地发布时间表
2017-12-18   【打印【关闭】

      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宣贯,部署下一步工作。

      据了解,危化品企业需要搬迁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导致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是企业的外部原因,搬迁改造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目标: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已先后组织开展3次摸底调查,截至2016年底,共收到各地上报的需要搬迁改造的项目957个,总投资7540亿元人民币。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王浩水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李巍主持会议。

      刘利华指出,加快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今明两年是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的总体要求,凝聚共识、迎难而上、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共同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刘利华要求,《指导意见》是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行动指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实体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是削减城镇人口密集区风险的有力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搬迁改造摆在工作中更重要的位置;二是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推动作用,积极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及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督促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四是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重要意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社会舆情热点进行及时有效的引导和应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王浩水

      王浩水指出,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准确把握搬迁改造工作对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主动配合,积极推进搬迁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这个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绝好时机,加强对相关企业搬迁前的安全监管,依法严格搬迁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源头管控,促进企业本质安全上一个台阶。

      李巍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从设立组织机构、形成合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加强交流宣传、总结经验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潘爱华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化工集团、渤海化工集团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前一阶段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做法、经验进行了交流。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部分中央企业代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参加了北京主会场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重点园区和企业参加了当地同步分会场会议。

      25省市发布化工企业搬迁最后时间表

      山东:山东现在有276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近3万家的规模。2020年化工园区外危化品企业将关停、搬迁,关停30%以上危化品企业。

      兰州:2017年8月份前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

      云南:启动人口密集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

      西安: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

      武汉:即日起到2018年3月底以前,武汉将全面摸排各行业各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2019年底前武汉危化品企业全部搬离非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