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济南将以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步实施为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为试点期,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将强制实施。保费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通知明确,济南将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试点时间为2018年1月——2019年12月。
保险范围包括投保的企业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补偿费用,应急抢险救援、事故处理善后费用,以及医疗救护、财产损失、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对从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可以增加职业病保险。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在费率方面,济南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执行,并积极落实省制定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和浮动标准。根据投保企业的风险程度、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赔付率等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通知中要求,承保人应按照不少于保费总额15%提取事故预防费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具体提取比例可根据试点情况、费率总体水平确定和调整。提取的事故预防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转存,按照集中使用、统筹安排、分级实施的原则,具体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奖惩和安全科技推广等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