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布了《关于加强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减化”要求,着力优产业、控规模、提标准、严准入、落责任、强执法、共监管,完善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体系。
《意见》提出,将严控危化品规模。沿江危化品码头新建项目严控审批,严格控制新增码头危化品作业品种,梳理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品种,规范品种名称,对于1年以上未作业的货种,重新评定作业条件。推进长江江苏段水路运输危化品“限禁控”工作,完成危化品“限禁控”目录研究。
《意见》在严格危化品行业准入方面提出4点要求。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港区危化品生产、装卸、仓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达标,一二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具有爆炸危险性装置和场所的企业应当达到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二是提升重点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性能。从2018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的化学品船和600总吨以上单壳油船航行;在长江江苏段水域逐步淘汰III型散装化学品船。三是加强危化品重点特种设备准入。对港区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进行全面排查,未按要求定期检验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四是严格检验监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
江苏省石化行业协会会长秦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苏沿江地区集聚了全省近80%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长江江苏段危化品年过境量约2亿吨,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安全问题,2018年以来,已集中清理整治21个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
《意见》还特别指出,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监管。建立由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安监、港口等多部门参与的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召集,定期研究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每半年通报一次执法监管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同时,加强海关、检验检疫、安监、海事、港口等口岸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实时数据共享。推动“一船多方”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海事、港口、海关、检验等部门共用信息化平台,对船、港、货及其各类运输作业安全的实时全过程监管。
秦志强指出,《意见》的出台,从优化产业布局、严控危化品规模、严格危化品行业准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共同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并明确责任到部门,从源头开始,切实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仓储、装卸及运输等诸多环节的安全管理,实现了对口岸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秦志强还表示,《意见》是江苏省全面落实“减化”目标的一记重拳,有利于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主动对标,完善安全生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