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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迈入常态化制度化
2018-05-17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促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进程,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将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该方案突出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履职、提升服务,统筹部署、分类实施,科技推动、创新管理的原则,要求通过定点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方式,全面规范路警联合执法工作,并明确在联合执法中,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同时规定,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的处罚,严格按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中,对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一超四罚、失信联合惩戒进行了细化,并明确对寻衅滋事、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于货车超限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源头装载、改装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落实“一超四罚”举措,进行专项督查、跟踪落实;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