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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对失信企业将实施联合惩戒
2019-01-28   【打印【关闭】

   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通知》明确,集中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检查围绕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开展,重点检查15项内容。县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省、市级监管部门对其负责监管的和挂牌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上级监管部门对下一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每个地方不少于2-3家。

   《通知》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检查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级安监部门在集中检查期间,对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责令企业严盯死守;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集中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已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督促已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制定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对无证、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无资质施工、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未经审核验收投入生产使用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要停止生产经营建设,依法分类处置,并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集中检查结束后,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市开展集中检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