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按照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仓储、经营企业评级行动计划》,为充分利用评级成果,对危化品仓储、经营企业分类施策,促进企业减量优化、规范提升、转型升级,请各市根据工作实际,抓紧开展分类处置工作,研究提出企业分类处置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分类
根据评级结果,参照化工生产企业分类处置方式,将危化品仓储、经营企业分成三类。
(一)关闭退出一批:对于应参评而未参加评级的企业,一律按照“差”评处置,原则上直接关闭或退出危化品领域;对于“差”评企业,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关闭或退出危化品领域。
(二)规范提升一批:对于评级为“差”但经过整改验收合格的企业,以及评级为“中”、但企业规模小、综合质量一般的企业,由地方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现场作业,不断提升企业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做强做优一批:对于评级为“中”、各类问题和隐患已经得到整改、综合质量较好的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布局需要,做好整合重组、规范提升,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评级为“优”、管理水平高、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要鼓励企业做好规划、发展,不断实现自身转型升级,通过突出管理、技术、品牌等优势,发挥产业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培育成为行业的标杆。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务必高度重视评级结果运用,要对辖区内危化品仓储、经营企业评级结果进行科学评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产业规划和民生保障等实际,综合考量,认真梳理出“关闭退出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和“做强做优一批”企业清单。
(二)认真组织填报《“关闭退出一批”企业汇总表》、《“规范提升一批”企业汇总表》和《“做强做优一批”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2、3),在加盖公章后,于3月底前报送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对于列入“规范提升一批”清单的“差”评企业,应同时报送整改验收报告。
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