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危险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大涉危险废物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2月1日至28日,全省暂停实施跨界危险废物转运,特殊情况必须转移的,一事一报,提前报当地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辖区环境风险较高的涉危险废物行业企业,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风险隐患自查,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环保执法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坚决杜绝风险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涉危险废物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精准掌控重点企业、重点生产工艺流程的高危风险点。重点行业企业包括石化化工、制药、有色金属等产生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的企业,以焚烧、物化、超临界等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等。
各地要对涉酸等高危产废风险企业建立风险防控清单,逐个明确风险部位、隐患等级、防控措施,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防非法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立即整改、验收销号,根除问题隐患。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明晰现场督导检查要求,针对涉酸、化工等高危企业,重点督查其危废贮存、处置、利用台账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岗位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
同时,完善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接警、发布预警、启动响应、信息上报以及相应污染防控措施等工作和技术准备。因部署、整治工作不力酿成重大风险和事故的,将严惩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