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将自2019年3月起至2020年12月,对全省化工行业和园区安全生产进行提升改造,增强化工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出将实现关键危险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目标,同时,再次重申列入搬迁改造企业必须按时完成,列入关停名单的全部关停到位。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为全省所有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石油、煤炭及其它燃料加工业(2524煤制品制造、2530核燃料加工、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291中类橡胶制品业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其他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方案》要求,将实施“四个一批”整治方案:
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的,无项目备案、规划用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不能有效管控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关闭、取缔。危货运输企业交通违法多、隐患大、事故多的,依法依规停业整顿、关闭、取缔。
搬迁入园一批。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化工企业,加快实施搬迁。确定的39家搬迁企业须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在本次攻坚行动中,经排查摸底、评估符合搬迁情形的,一并纳入实施。
改造提升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的企业,要通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推行先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等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做强做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骨干优势企业,通过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加强技术改造,推动兼并重组,提升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发展壮大,带动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方案》对化工企业,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控制新增高风险项目,且对于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在对现有装置进行安全、环保、节能等升级改造时,不得增加品种、产能等;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应立即停产,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消除安全隐患,以及攻坚行动期间暂停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等。
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已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未取得规划、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律停止建设;项目建成后,未经环保、安全、消防等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在对现有装置进行安全、环保、节能等升级改造时,不得增加品种、产能等
对化工园区,要求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不符合区域环境容量风险和安全风险容量要求的,不得入园;对风险外溢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实施停产改造提升;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以及园区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限期实施搬迁,并要求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园区安全、环境、应急一体化防控信息平台,与园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对接,对突发情况及时预警,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等。
此外,就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出改造要求。其中,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监管部门将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监控,加强事故高发环节、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方面监督管理;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具体涉及新建化工装置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强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加强老旧设备设施安全治理,并强化罐区生产运行管理,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必须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等。
改造提升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的企业,要通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推行先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等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做强做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骨干优势企业,通过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加强技术改造,推动兼并重组,提升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发展壮大,带动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四个一批”,有效提升全省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力争实现“一年见实效,两年全规范”。具体目标如下: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百家化工生产企业事故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
化工行业“小而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环境保护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四个一批”等措施,进一步有效解决化工企业小而多、散而乱、基础差的问题,全行业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列入关停名单的全部关停到位,列入搬迁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新建项目入园率100%。
化工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关键危险岗位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化工园区监管平台与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对接率100%,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100%,在役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形成安全风险可识可控、隐患及时消除、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体系,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