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台市化工园区和港口液体化工区(统称园区,下同)规范化安全管理,降低园区安全风险,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整体安全水平,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和《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烟台市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和港口液体化工区规范化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突出解决“三大问题”,建立“四个制度”,做好“五项工作”。
1聚焦安全生产“三大问题”
近几年全市化工园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监管人员不足问题。没有设置园区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数量配备不足,或者缺乏危化品专业的监管人员。二是资金不足问题。园区普遍存在未实现封闭化管理、未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未建立公共管廊、未投用应急事故池,也没有停车场和洗车场,没有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平台功能不全,应急能力不能满足园区要求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体化管理体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园区准入及退出机制不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未建立、属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等方面。
2建立安全监管“四个制度”
烟台市从规范化工园区和港口液体化工区安全管理模式入手,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二是建立联络联动制度。应急、交通、工信等职能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定期到园区检查指导制度,帮助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和协调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建立技术支撑制度。积极推广化工园区实行购买“第三方”安全服务模式,委托“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对企业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试生产、开停车等重点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的风险管控,常年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为政府监管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四是建立基础管理保障制度。要求园区必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公用配套工程、应急救援设施等基础建设,对落实不到位的,市有关部门暂停一切建设项目审批。
3做好园区管理“五项工作”
针对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园区“一体化”建设要求,打造具有烟台市特色的一体化园区,推动落实园区安全生产通用技术和管理要求,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符合化工园区发展趋势,成为政府安全监管的重要补充,为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园区安全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二是做好“典型引领、标杆示范”工作。继续开展 “立标杆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活动,借鉴烟台化学工业园、龙口港在化工园区和港口液体化工区安全管理方面试点经验,带动其他园区安全管理上台阶、上水平。三是推行信息化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四是推动入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企业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狠抓责任落实,让企业真正意识到“基础管理是保障,安全投入是前提,安全培训是基础,应急救援是底线”。五是强化园区内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应急、交通等部门始终保持打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建设期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净化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