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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出新招 请央企结对帮扶
2019-10-28   【打印【关闭】

       近日,江苏省安委办发布关于中央企业结对帮扶提升徐州等五市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的通知,就中央企业结对帮扶提升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等五市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通知表示,开展结对帮扶提升工作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区域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危化品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化品重点县聘任化工专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2019〕3号)精神,现就中央企业结对帮扶提升徐州等五市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提升工作的重要性

 

2017年12月9日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1日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充分暴露出我省危化品安全管理体系尚不完善,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团队能力不足,产业工人队伍安全技能缺乏和安全素质偏低,部分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和专业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开展结对帮扶提升工作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区域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危化品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准确把握结对帮扶提升工作的主要内容

 

1. 专家常驻帮扶提升。主要职责是为结对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供行政许可现场审查、行政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通过专家讲坛、示范检查、重点指导等方式,带动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2. 专项工作帮扶提升。主要内容是根据设区市应急管理局的需求,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高风险企业深度检查指导、培育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区域风险研判、专项治理、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自动化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工作。

 

三、严格规范结对帮扶提升工作的人员管理

 

1. 中央企业要选派3名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到结对地区常驻帮扶提升,其中至少一名科级干部;常驻专家要政治上可靠、精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须为中央企业在岗在编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常驻专家由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列入省级专家库。

 

2. 对常驻专家和专项工作人员,中央企业要按照在岗在编人员的要求管理,给予在岗在编人员待遇,表现突出的要表彰和奖励;结对帮扶提升期间,常驻专家和专项工作人员接受设区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考勤考核和工作安排。

 

3. 中央企业承担结对帮扶提升工作经费,徐州等五市应急管理局应为企业常驻专家和专项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保障。

 

四、切实加强结对帮扶提升工作的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省应急管理厅统筹推进结对帮扶提升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结对帮扶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结对帮扶提升工作的矛盾问题;中央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明确安全部长为结对帮扶提升工作联络员,并以正式文件公布;徐州等五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副局长为结对帮扶提升工作联络员,中央企业常驻专家中的1名科级干部挂职担任帮扶提升地区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2. 精心筹划实施。中央企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充分调动企业资源,选派精兵强将,深入调查研究,细化工作内容,实施精准帮扶提升;徐州等五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提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需求,解决突出问题,管控安全风险。第一轮结对帮扶提升时间为2年,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19年10月30日前结对双方全面对接,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制定结对帮扶提升工作方案并报省应急管理厅,12月1日前常驻专家到岗到位。

 

3. 强化跟踪问效。省应急管理厅定期召开结对帮扶提升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阶段性成果,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常驻专家每季度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经市应急管理局盖章后报派出企业,作为其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中央企业每半年评估一次结对帮扶提升工作实效,并形成评估报告报省应急管理厅。